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近日,我省新设立了黄河文化(东营)生态保护实验区、泉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孙子文化(惠民)生态保护实验区等3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我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量达到13个。
济南市、东营市、滨州市均在我省黄河流域。当地政府重视文化生态保护,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制度和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这3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传统文化历史积淀丰厚,具有鲜明地域特色,文化生态基础良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存续状态良好,已经成为当地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有序,传承实践富有活力、氛围浓厚,济南市连续举办了六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东营市、滨州市也分别打造了黄河文化旅游博览会、中国(惠民)国际孙子文化旅游节等独具地方特色的品牌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密切相关的实物、场所保存利用较好,其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良性的发展空间。
今年以来,全省非遗工作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一国家重大战略,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的意见》,策划“河和之契:首届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展示周”等主题活动,全省黄河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有序推进。黄河流域3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设立,对于进一步丰富我省非遗保护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内容,扩展保护传承和弘扬推广黄河非遗的路径和方式,加强我省非遗系统性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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