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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和旅游厅赴德州市督导检查文物安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

发布时间: 2021-01-08 11:04 点击次数: 来源: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1月7日至8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王春生一行赴德州市督导检查文物安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督导组实地督导检查了德州市博物馆、德州城墙遗址、德州红绿彩博物馆、禹城姚高东遗址考古工地等文物保护工作。

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王春生强调,“文物安全无小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指导思想,坚持有序推进,全力做好各项保障措施,形成“人防、物防等多方面联动防控”。

为切实将国家文物局、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文物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整治文物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德州市多措扎实开展文物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市政府成立、并及时调整文物保护委员会,将文物部门纳入城乡规划委员会,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专门会议,市长杨洪涛亲自调度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迅速召开“大检查大整改大提升大转变”视频会议,分别派出文物、文化执法检查组赴德城区、乐陵、禹城等县市区检查重点文物安全保护工作。与德州电台合作推出《文化德州》文物专版,实时关注各种媒体动向,开展正面宣传引导。二是加强领导,成立专班。市文化和旅游局成立文物安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结合德州实际,制定并印发《德州市文物安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建立台账,明确职责,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快速反应,对各自辖区内文物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健全完善文物安全联防联控部门协同机制,积极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单位,建立完善信息通畅、反应迅速、处置快速的工作机制。三是全面规范,推进落实。市、县级进一步压实文物安全责任,289处文物保护单位已落实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制定印发《德州市文物安全巡查工作制度》,规范、细化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工作,集中文物、执法业务骨干,组成2个检查小组,对全市各类文物单位、国有博物馆纪念馆、考古工地开展不间断监督检查。全力做好大运河、南运河沿线文化遗产、苏禄王墓保护利用工作。制定学习方案和学习清单,组织市、县级文化和旅游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全市文物保护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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