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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织牢织密文物安全网 山东开展文物安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

点击次数: 来源: 国家文物局微信

近日,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组织的山东省文物安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全面展开。该行动在文物安全大检查、违法违规大整治、能力素质大提升、工作作风大转变等方面发力,全面提升文物安全保护水平,切实织牢织密文物安全网。

“攻坚行动”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安排,省市县三级联动,落实“一周一调度、两周一通报、一月一梳理”,及时掌握“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发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攻坚行动”自2020年12月9日开始,2021年3月31日结束,分动员部署、检查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集中开展四项工作:

▶ 文物安全大检查,对全省各级文物管理部门、各级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所有考古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各类文物保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全面排查文物安全、考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违法违规大整治,聚焦各类文物违法问题,强化执法执纪,严肃追责问责,遏制文物违法违规案件高发多发态势;

▶ 能力素质大提升,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学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和文物保护业务知识,着力提升政治素质、法治素质、业务素质;

▶ 工作作风大转变,深入查摆政治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法治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为强化组织领导,“攻坚行动”成立领导小组,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22人的工作专班,建立台账,统筹推进组织、协调、调度、考评等各方面工作。成立工作组,集中开展全省16市文物安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督导检查工作。各市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警戒,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截至目前,全省已开展检查巡查886次,检查巡查不可移动文物3456处,参加检查巡查人数2747人。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巡查看护能力,一些重点地区强化了安全举措,对违法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枣庄市各区(市)聘请文物保护巡查队,利用文物巡查平台APP对全市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展开每日巡查;潍坊市、滨州市充分利用GIS卫片检查和提取手段,比对、追查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行为;济宁市对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列明建设工程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条文摘述和工作流程图,明确直接责任人;淄博市每年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增加至1000万元,出台《关于建设临淄区“文物长制”网格化智慧监管平台的意见(试行)》,在全区215个网格配备村级文物长440名,确保每个文物保护点均有1名文保员巡查,实现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

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和山东省委编办共同研究推动下,山东省的市县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队伍不断加强,济宁市编办正式批复成立了曲阜市文物局,为政府直属部门,行政编制12名;济宁市任城区文物管理所由副科级事业单位升格为正科级;泰安市考古研究所更名为泰安市文物保护中心,由正科级事业单位升格为副处级。一些基层文物管理部门与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完善信息通畅、反应迅速、处置快速的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构建文物安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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