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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MB2847723P/2020-01233 发布机构: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9-15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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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省文物局局长王磊解读《关于金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点击次数: 来源:产业发展处

9月15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金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此次实施意见的发布意味着山东决心进一步提升文化旅游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此《实施意见》,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省文物局局长王磊进行了解读。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早在今年3月,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文化旅游企业金融支持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金融支持重点和支持方向,指导金融机构为文旅行业提供量身定制的信贷服务,多款“金融支持包”成为文旅企业复工复产的“及时雨”。今年4月,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下发《关于共同为文旅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实效性金融服务的通知》,创新推出“文旅春天贷”金融产品,力争2020年为文旅企业提供贷款支持额度不低于20亿元。5月,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与省文化和旅游厅签署《助力文旅企业纾困 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将在3年内为我省文化和旅游行业提供100亿元新增授信额度,用于支持我省重点文旅项目建设。青岛、泰安、临沂、日照等城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也积极与地方银行对接,推出“文旅金声”“文旅六保贷”“文旅富市贷”“助旅贷”金融服务和产品。

在信贷支持方面,王磊表示,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文旅行业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应延尽延”要求给予一定期限延期,最长可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有资金需求的民营、中小微文旅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并做好资金接续。

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王磊表示,我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综合多方面因素因素,完善收益共享机制,推动综合融资成本不断降低。并加大对国家或省重大战略规划项目支持力度,开展符合文化旅游产业特点的贷款业务。

二、强化金融赋能文旅消费

在促进文旅消费方面,王磊表示,我省将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好客山东”文化旅游主题信用卡,给予特惠商户折扣、消费分期及积分等用户权益。同时,不断提高文旅消费场所银行卡使用便捷度,推广移动互联网新兴支付方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在文旅消费集中区域设立分支机构,联合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文旅商综合体等共同开展文旅消费惠民促销活动。

在金科技支持方面,王磊表示,我省将不断提升“文旅+金融+互联网”普惠金融水平,支持构建数字文旅产业生态,创新文旅消费场景,促进文旅产业“上云、用数、赋智”,打造智慧旅游目的地。

三、探索多元化融资方式

王磊提到,此次《实施意见》还明确,我省将在文旅项目债券服务、文旅企业上市融资、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等多方面开展积极有效的探索,发挥文旅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的作用,不断吸引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文旅产业领域。

最后,王磊表示,金融支持不仅为疫情期间文旅行业复工复产提供助力,也在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省的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潜力巨大,更加需要全面、系统的金融支持,需要各部门加强协作,共同努力,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发挥优势,不断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助力文化旅游产业迈上新台阶。

相关链接:关于金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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