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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推动旅游度假区集群化、差异化、品质化发展

发布时间: 2020-08-03 09:36 点击次数: 来源: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近年来,烟台市发挥资源优势,以集群化、差异化、品质化为引领,推进度假区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培育打造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的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集群,助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

一是集群化发展。立足山海岛泉河优质文旅资源,发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处,省级旅游度假区8处,打造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的旅游度假区集群。10处度假区总占地面积252.87平方公里,共开发建设了5A级景区2处,占全市总量的100%;4A级景区13处,占全市总量的65%。年接待游客4000多万人次,营业收入250多亿元,成为烟台全域旅游发展的主要载体平台。

二是差异化发展。统筹指导各度假区发挥资源特色,在产品策划、业态布局、项目建设、活动举办等各方面差异定位、错位发展。10处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中,蓬莱、海阳、莱山、开发区、莱阳丁字湾、莱州滨海、牟平养马岛7处滨海旅游度假区,突出仙道、运动、滨海度假、海岛度假主题,招远罗山、龙口南山、栖霞长春湖3处度假区,主打黄金文化、康养休闲和道教文化,提供了多元化休闲体验空间,彰显 “仙境海岸·鲜美烟台”城市品牌的不同魅力。

三是品质化发展。制定《烟台市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加强对度假区的度假环境与质量、度假设施与产品、公共设施与服务、规范管理与政府支持、综合发展与社会带动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组织相关旅游专家、第三方机构组成考评组,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反馈考核情况,列出问题清单,综合打分排序,督导整改提高,不断提升旅游度假区管理和服务总体水平。同时,市府办出台多项支持政策,擦亮烟台旅游度假区集群“新名片”。对成功创建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给予500万元奖励。对各度假区内新建国际知名度假酒店项目,市财政统筹土地价款资金专项用于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新建国际知名五星级酒店,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其他新建五星级酒店,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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