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0-00581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0-08-13 | 文号: | |
有效性: |
8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印发《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以下简称“第三版指南”),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第三版指南仍将坚持常态防控、坚持有序开放、坚持预约限流作为总体要求,同时在此前版本基础上对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的开放要求等进行了调整,其中提到: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院座位数的50%,应当间隔就座,确保安全距离。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不同剧场之间应当实行错时错峰或者通过不同路径出入场,并加强统筹调度,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疏导,避免人员聚集。
在演职人员和观众管理方面,第三版指南也在此前版本的基础上,对“加强现场巡查”这一项进行了调整,其中提到:演出场所应当安排专人做好演出现场管理,提醒观众在入场、退场及观演期间,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第三版指南仍要求,演出场所要做好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清洁消毒、加强通风换气、规范垃圾处理、排查安全隐患等场所防控管理措施;同时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员工聚集,并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应急管理等保障措施,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相关链接: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印发《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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