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入夏以来,烟台市经历了多次强降雨,严峻的气候条件对全市文物安全产生巨大威胁。为确保全市文物安全度汛,市文化和旅游局统筹协调全市文物保护力量,坚持以防为主,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做好文物防汛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文物防汛体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成立汛期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汛期文物安全隐患预警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职责。制定《汛期文物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细化文物安全工作方案,引导文物景区准备沙袋、雨衣、雨鞋、手电、警戒线等防汛抢险物资,做好汛情抢险的备战工作。将文物安全列入当地防汛工作预案,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合力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文物安全事故,确保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度汛。
二是加强排查,消除文物安全隐患。在汛期来临之前,组织各县市区对本行政区内文物单位、古建筑、纪念馆开放场所、文物库房进行拉网式安全自查60余次。市级成立3个汛期文物安全巡查小组,分片区负责,责任到人,开展汛期文物安全巡查、督查工作30余次。一方面,加大对重要设施的巡查力度。烟台山文物管理中心组织成立文物防汛工作小组,对所有建筑的排水管网进行检查,及时疏通,确保急雨时排水通畅;对47栋文物建筑逐一排查,目前已对别墅二号楼、东海关外班主任住宅等4处文物建筑进行维修加固。另一方面,加大对文物施工现场的巡查力度。对芝罘仙境项目两街区文物保护施工单位,做好定点监测工作,定期汇报文物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指挥部和文物主管部门。
三是加强统筹,做好防汛应急准备。加强与环保、应急管理、气象、城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密切关注气象和地质灾害预报,及时掌握风情、雨情、雷情,一旦发生文物安全险情,第一时间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单位,妥善做好后续保护工作,将文物损失降到最低。严格执行文物单位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统筹各县市区发挥业余文保员、志愿者的作用,成立巡查小分队,对辖区内文物点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做到勤巡查、勤梳理、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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