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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MB2847723P/2020-00585 发布机构: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7-17 文号:
有效性:

解读《关于山东省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点击次数: 来源:人事处

一、主要内容

《标准条件》主要包括总则、标准条件、附则三个章节。

(一)总则。共3条,主要包括适用范围、职称名称等内容。

(二)标准条件。主要包括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能力业绩条件、学术技术条件、破格条件等方面内容。

(三)附则。共5条,主要对标准条件中有关表述、特定词语、有效期等作出解释,并规定了不得申报及撤销资格的具体情形。

二、文件的特点

标准条件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遵循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等专业领域人才成长规律,把握文化艺术行业特点,以优化人才结构、培养和造就文化艺术高水平人才为目标,对全省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突出品德标准。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把品德放在人才评价的突出位置,强调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倡导诚实守信,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对道德品质有问题的“零容忍”。

(二)明确评价标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将标准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能力业绩条件、学术技术条件及破格条件,对每项条件作出明确表述和界定,增加量化条件,减少定性条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使专业技术人员有努力方向和目标,材料审核有据可依,为客观公正评审奠定了基础。

(三)突出业绩导向,实现评价标准多元化。标准条件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硬杠杠”,放宽资历要求,在工作业绩、学术技术上提供更多选择,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专注本领域工作,走“专精尖”道路。因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表彰奖励,可作为申报条件和破格条件。

(四)打破身份壁垒,畅通评审通道。专门对社会文化艺术人才评审作出规定,为专业突出、业绩贡献显著的体制外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开通绿色通道,不作学历、资历等要求。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山东省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美术文物博物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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