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 03- 30 18: 28 

关于征集第四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旅游景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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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振山东文旅经济复苏士气,进一步激发文旅消费热情,消费季组委会拟联合社会力量开展旅游消费券发放专场活动,现面向全省征集旅游景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省范围内3A级及以上景区。

二、申报主体条件

1.符合上级部门关于旅游景区有序开放政策要求,达到复工复产标准,具备完善的防疫防控体系,已恢复开放的山东省范围内景区。

2.参与申报的旅游景区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经营规范、手续齐备、服务优质,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政策支持

(一)经审核通过的旅游景区,将纳入第四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整体宣传推介体系,进行统一冠名和宣传推广,享有第四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标识系统使用权。

(二)纳入组委会办公室设计编制的宣传折页、消费指南等印刷品,通过各类媒体渠道进行广泛传播。

(三)组委会将根据总体方案,通过挂名主办、支持举办、协助举办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旅游景区组织的宣传营销活动。

(四)通过审核的景区门票纳入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旅游补贴范围。

四、申报及审核

(一)在线申报。此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景区于4月3日前登录山东文旅产业信息服务平台www.sdcii.com)进行在线申报,按照操作流程上传企业信息。

(二)企业审核各市文化和旅游局于4月8日前对申报景区完成初审。初审通过的企业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终审。终审通过与消费季组委会签署合作协议。

请各市文旅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旅游景区参与惠民消费季,尽快启动旅游市场升温。

联系人:姜宏  贾辰

 话:0531-8169 7723

 址: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济南市经十一路12号)

 

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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