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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MB2847723P/2020-00059 发布机构: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年度计划
成文日期: 2020-03-27 文号:
有效性: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点击次数: 来源: 政策法规处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对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下放是原则、不下放是例外”的要求,坚持“放无可放、减无可减”,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三年内压减50%以上,力争12月底前将50%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给济青烟3市和青岛西海岸新区、自贸试验区、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制定省文化和旅游厅行政权力下放事项监督管理办法,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下放事项“理得清、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截至10月底共完成涉外演出审批543场次、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110家、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设立、变更、备案48家,文物类许可事项254件,接听群众咨询、求助电话4000余次,网上解答群众咨询、求助100项。二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日常执法检查和查处违法案件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和违法行为人宣传普及《文物保护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在调解旅游投诉时,对旅游企业和游客普及《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等旅游纠纷处理有关规定。在重点营业性演出举办前,多次约谈相关演出经纪机构,对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三是健全部门权责清单。推进文化和旅游系统权责清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基本修订完成权责清单并对社会公布,共包含事项292项,其中省级事项191项。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进政府立法工作。推动《山东省齐长城保护与管理条例》《山东省曲阜孔庙孔林孔府保护管理条例》《山东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列入省人大2020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将《山东省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列入2020年政府规章项目。二是加强文旅规划和标准体系建设。按照省委文化和旅游工作专题会议要求,编制《山东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即将组织专家评审和部门会签。按照文旅部要求,完成《山东省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专项规划》初稿,并启动《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山东省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制定《山东客栈服务与评定标准》《好客人家服务与评定标准》《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评定标准》地方标准,组织编制《乡村旅游度假区评定标准》《精品旅游小镇服务规范与评定》《精品乡村旅游特色村评定标准》。三是加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省政府部署,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山东省旅游条例》《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3件地方性法规和《山东省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2件政府规章以及代省政府起草的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对5件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3件修改,其它16件予以保留。相继开展了不符合现行开放政策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四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出台《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鲁文旅办发〔2019〕17号),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审查机制和组织保障措施。对2019年以来印发的所有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8件政策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况。

三、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对关系全省旅游业发展、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重大决策机制。修订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厅长例会、专题会议等制度,明确相关参加人员、议事决策范围,纳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规则》一并印发实施。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二是建立决策专家咨询机制。对重点规划编制、重要文件起草成立专家组,组织专家论证。成立精品旅游产业智库,由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担任首席专家,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执行主任祝善忠担任顾问,国内知名旅游专家、实业家、OTA高管共23人为智库专家,重大规划、重要标准等充分征求专家意见。三是坚持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和国浩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提供合同审查修订、法律事务咨询、项目谈判及诉讼案件代理、非诉讼法律服务等。

四、深化文化旅游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一是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基本到位,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比较完整的执法体系。省文化和旅游厅设立执法督察处,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察局正式组建。16个市文化和旅游局均已整合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六大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14个市正在进行职能、机构、人员整合。77个县(市、区)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文化执法队伍与旅游市场执法队伍整合工作;60个县(市、区)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归并至综合行政执法机构。16个市和绝大部分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一线执法人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所有市、县(市、区)均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文化市场执法重要问题,并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二是深入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领域违法案件。2019年,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出动检查28万人次,检查经营单位8.6万家次,办结案件2974件。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行范围、工作步骤和工作要点,并研究制定了实施的具体办法。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制定《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部门预算、决算,公共服务、文化旅游惠民举措进展完成情况等重点信息面向社会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截至目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1件,均在规定时间要求内进行规范答复办理。受理依申请公开行政诉讼1件,经终审判决,认定上诉人理由不成立。把官方网站作为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外宣传的重要阵地、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为民办事的重要平台和公众参与的重要桥梁。6月底新网站上线以来,共发布各类信息8699条,发布各类视频155个,制作热点专题4个。建立新闻发布制度,2019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30场,其他类型发布活动(吹风会、通气会)等26次。厅机关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或接受媒体采访、约稿约70次。二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4月份组织了针对网络文化市场的双随机抽查,共抽查150家有证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对其中44家发现违规行为的经营单位要求相关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进行查处或责令整改。印发《关于在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2019年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双随机抽查覆盖企业比例不低于5%,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不低于总抽查次数的10%,2020年实现常态化。编制了《省文化和旅游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会同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联合抽查,共抽查企业295家。三是公正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出台《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包括文化、文物、旅游三大部分192项内容,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信访接待办法》,成立专门信访工作办公室,实行预约接访制度,向上访群众讲解国家关于信访有关法律政策,促使其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二是深入开展信访案件集中处理、重信重访专项治理。采取领导包案、案件会商、挂牌督办和帮扶救助等多项措施,化解来访人员37起,信访注办8件、转送协办26件,送达回证1件,集中化解复杂信访案件34起,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理率都达到100%,切实做到了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不合理的解释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包案接访工作制度。厅党组书记多次在信访件中做出批示并亲自督办,亲自接待青岛大学上访人员。各分管厅长多次到省歌舞剧院、省旅游职业学院与上访人员座谈,倾听群众困难,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七、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对厅机关政策法规处、执法督查处等法治建设相关处室配齐配强处室人员;整合原省文化市场稽查队、原省旅游监察总队,组建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察局,指导、监督、协调全省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二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组织全省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学习《旅游法》《山东省旅游条例》《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班及行政执法考试。加强旅游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建设,举办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班和全省文化市场综合监管和执法实务培训班,提升了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执法水平。三是加强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对机关和各市旅游部门的考核,确保了依法行政得到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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