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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MB2847723P/2020-01099 发布机构: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成文日期: 2020-12-18 文号: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0025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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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

赵卫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山东段规划 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厅经认真研究,结合部门职责提出如下 意见,供答复时参考。

一、大运河(山东段)文化遗产资源情况

大运河山东段作为典型的文化遗产廊道,具有显著的地理 环境烙印。在文化载体上深受齐鲁历史文化的影响,在文化交 流上深得运河文化的精髓,在文化传播上深受南北方文化的滋 润,在文化表现上全方位体现了中华文化的多样性,形成了具 有齐鲁特色的运河文化遗产,成为大运河山东段文化带建设的 重要文化支撑。

大运河山东段遗产包括南运河段山东段(冀鲁交界一聊城 市临清市)、会通河段山东段(聊城市临清市一济宁市微山 县)和中河段山东段(济宁市微山县一苏鲁交界)3个遗产段 落。分为水利水运工程(水工)遗产、运河城镇、运河相关遗 存、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4大类,总计176处运河遗产。其中 水利水运工程(水工)遗产108处、运河城镇6处、运河相关 遗存2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65处。2014年6月,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山东段的南运河德 州段、临清段(元运河、小运河)、阳谷段、南旺枢纽段、小 汶河、微山段、台儿庄段等8个河段、15处遗产点,列入世界 文化遗产名录。

二、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

省文化和旅游厅从贯彻落实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国家战略的 高度,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 为遵循,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主动对接中办国办印 发的《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长城、大运河、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文化和旅游部《大运河文化和 旅游融合发展规划》,起草了《山东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施 方案》,省委、省政府于2020年2月18日印发实施,并成立 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围绕大运河文 化带山东段建设和大运河(山东)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谋划和 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1. 加强规划统筹。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部署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住建厅、旅发委等部门编制完成《山东运河历史文化长廊建设规划(2016-2035 )»;参与编制 《山东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山东省大运河国 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大运河文化带作为全省“七区三 带”文物片区的重要分区被列入山东省文博事业“十三五”发 展规划,在“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大运河文化带片区格局仍将 延续。下一步,将重点实施大运河遗产保护工程,重点规划建 设17处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核心展示园)、3处集中展示带 和98处特色展示点项目。

2. 突出重大项目引领。积极推动沿线5市开展运河遗产保 护利用工作,各地深入推进遗产本体保护及水工设施保护修缮 工程,对运河周边环境、道路进行整治美化,通过遗址公园、 博物馆展陈,运河小道、展示平台等手段和方式,有效保护遗 产及其环境景观,充分展示其历史、科学和文化价值,获得了 社会赞誉。2019年以来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济宁大运河总督 署旧址考古发掘工作,了解地下文物埋藏情况,为打造总督署 旧址公园提供依据;开展了济宁浣笔泉环境整治工作,大运河 济宁段湖中运道(北一村至南阳闸段)保护与环境综合整治工 程,提升了运河的整体环境和保护状况;开展了南旺分水枢纽 遗址深化设计,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上一台阶;开展了大运河山 东段文物资源梳理工作,了解了大运河遗产保护级别和管理状 况。通过文物修缮、考古勘探发掘、博物馆建设和展陈提升等 工作,提升大运河山东段和济南、泰安、济宁文物保护利用工 作再上一个台阶。

3. 做好遗产保护和展示。关于代表建议“保护和展示好大 运河山东省段文化遗产,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原生态保 护”,按照《山东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提出 的,加强文化遗产系统保护,统筹推进文化遗产整体性、抢救 性、预防性保护,实施历史文化遗址遗迹保护、抢救和修复工 程,加快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最大程度保持大 运河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要求。省文化和旅游 厅将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大运河山东段文化遗产保护 和展示工作。一是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力度。加大对运河 文学艺术、传统工艺、地方戏曲、曲艺、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 产的挖掘力度,做好整理编纂工作,为子孙后代留下珍贵的运 河文化基因。二是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加强对非 物质文化遗产重要载体和空间的保护,推动台儿庄运河、邹 鲁、泰山、临清运河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建设。三是振兴 大运河(山东段)沿线传统工艺,对具有市场前景的传统工艺 项目实施生产性保护。加强传统工艺人才培养,鼓励开展传统工艺科学理论研究和技术攻关,支持改进工艺、完善功能、拓 展用途、提高品质,培育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知名品牌。四是 加强大运河(山东段)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 设,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依法合规参与建设传习所、展示体验馆 等设施,资助传承人授徒传艺、交流切磋。加强数字化信息釆 集记录,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展示水平。

4.加强法制研究。关于代表建议“山东要在大运河沿线率 先进行地方立法,为大运河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保驾护航,在推动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地方立法方面,为了更有力地保护好大运河文化遗产,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 了大运河沿线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和立法建议论 证工作,并将该任务作为重点科研课题列入2020年山东省文化 旅游发展研究课题;开展了《山东省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管 理办法》施行评估调研,探索制定地方性法规。

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大运河文化保 护传承利用规划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国家战略,按照省委、 省政府安排部署,推动实施《山东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施方 案》,认真落实《山东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 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运河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力度,为 建设好大运河文化经济带作出新的贡献。按照初步规划,近期 将重点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传承项目,重大遗产保护工程
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中期使大运河文化遗产的原真性、 完整性和中华文化的多样性得到充分展示。远期全面建成彰显 鲁风运河风采、集“魅力长河” “美丽长河” “经济长河”“共享长河”于一体的大运河文化带,树立优秀传统文化创造 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成功典范。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4月22日

(联系处室:资源开发处;81697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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