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20-00915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0-11-06 | 文号: |
为繁荣全省群众艺术创作、推动群众文化事业发展、提升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有关规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群众艺术优秀作品的创作、征集工作,共收到上报作品390件,通过初选、终评等程序,最终评选出58件优秀新创作品,其中音乐作品22件、舞蹈作品11件、戏剧(小戏、小品)15件、曲艺作品10件。
为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拟入选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均可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并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12日
联系电话:0531--81697695, 81697692
通讯地址: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一路12号)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1月5日
鲁公网安备 37001344001号
备案:鲁ICP备09042281号-4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