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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MB2847723P/2019-00269 发布机构: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务信息
成文日期: 2019-09-12 文号: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级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

鲁文旅财〔2019〕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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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省财政直管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山东省省级重点文物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文资〔2017〕55号)规定,经商省财政厅同意,为做好2020年度省级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的决策部署,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支持范围主要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大遗址保护;可移动文物保护;文物管理与保护利用等。此次利奇马台风受灾抢险文保项目按照前期填报的计划书据实在系统里填报并注明。

二、申报程序

由项目单位通过“山东省文物保护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sdfund.hpmanage.com)资金申请入口填报,经市级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审核后,提交省级审核。已批准预算控制数分年度安排资金的项目,可根据进度提出年度资金申请,并附以前年度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省文化和旅游厅与省财政厅根据项目预算评审控制数和项目实施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资金安排数。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要求。所有申报2020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的项目,及时在系统内填报资金申请。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商当地财政部门同意后对本区域内项目按照轻重缓急排序汇总后,填写2020年度省级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于10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至省文化和旅游厅财务处,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1)及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一并发送wltcwc@126.com,对不按要求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省直文博单位和省财政直管县项目按照上述程序单独上报。

(二)项目实施要求。为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要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年度计划,申请预算项目须确保于2020年开工,优先申报当年能完工的项目。

(三)绩效及验收要求。各项目单位着手梳理以前年度项目资金情况,加强已施工结束项目的竣工决算和财务验收,严格落实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项目结项财务验收和未达到项目实施绩效结果的,原则上不得再新申报项目资金;对以往项目整体推进缓慢的,将视情减少资金安排。

附件: 1.2020年度省级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docx

    2.山东省省级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9月10日

(联系人:李娓娓       联系电话:0531-81697655)

抄送:省财政厅、各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


来源: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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