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 08- 07 17: 28 

关于做好第三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摄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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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第三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新闻宣传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与《山东商报》社联合组织摄影师团队进行文化惠民消费季重点场次拍摄,并拟定于 2019 年底举办第三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摄影展。为更好地宣传各市、各单位消费季期间文化惠民活动,请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主动策划,积极邀请专业摄影团队现场拍摄。梳理本市、本单位文化惠民消费季重点活动项目,与《山东商报》社建立联系,主动邀请《山东商报》社(包括各地记者站)“文化惠民消费季专业摄影师团队现场采访拍摄,并积极筹划组织文化惠民消费季摄影展在辖区内展出。

二、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消费季摄影工作。广泛动员组织本系统、本地区摄影爱好者,拍摄关于文化惠民消费季相关的特色图片。各市、各单位每月20日前提供活动图片不少于 20 张,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图片附 100 字左右的文字说明,及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图片长边不小于 5000 像素; 图片容量每张不低于 2MB,不对图片进行后期虚构与合成。

三、确保版权,积极参加摄影评选活动。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单位要与图片提供者达成图片版权相关协议,授权组委会及新闻媒体无偿使用于展览展示和新闻宣传。组委会保证图片展及所刊载媒体尊重图片的署名权、优秀作品评选参与权和最终版权归属。省组委会将于展览结束后,启动第三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优秀摄影作品评选。

四、明确责任, 指定专人负责。为保证摄影图片作品推广、宣传的时效性,请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单位明确一名负责人,将负责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及本市、本单位文化惠民消费季重点项目与场次表, 于8月15日前汇总到摄影展组委会指定邮箱。

联系人: 许倩,寇建伟

电话: 0531-88197627,0531-88197699、17862965922,18668969863

邮箱:17862965922@163.com

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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