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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处(挂大遗址保护处牌子)

点击次数: 来源:山东机构编制网
处室职能

协调、指导全省考古工作。协调、指导全省重大考古项目、调查和课题的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指导在山东境内和水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项目,组织开展相关考古项目的检查、验收、评估。指导考古出土文物工作,负责协调考古出土文物的移交。组织实施全省古遗址、古墓葬保护管理利用工作。负责大遗址保护工作,负责考古遗址公园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基本建设和城乡建设中的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协调、指导考古成果转化和考古知识普及工作。

联系方式:0531-5179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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