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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切实做好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

发布时间: 2019-11-14 15:34:06 点击次数:

德州市本着既注重有效保护、夯实基础,又要合理利用、发挥效益,在保护利用中实现传承发展的工作原则,多措并举,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努力开创文物工作新局面。

        一、以文物保护立法为契机,加强文物法制建设

        一是主动作为,推动《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落地实施。德州市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把文物立法作为工作重点纳入地方立法规划。2018年10月完成了符合法律程序,具有地方特色的《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经省人大批准后于2019年1月1日公布实施,为我市文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是强化依法行政,建立文物工作责任体系。市、县两级政府成立文物保护委员会、将文物部门纳入城乡规划委员会,积极落实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各文物主管部门认真开展保护、巡查等管理工作,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文物监管部门与文物单位、博物馆管理人,文物保护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明晰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市、县、乡、村(保护员)四级安全责任体系逐步形成。

        三是积极宣传发动,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利用博物馆日、文化自然遗产日,通过德州晚报、大众网、德州新闻网等媒体对《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进行报道,文物部门通过专题布展、宣传进校园、利用电影放映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激发人民群众对文物法律法规的认识和对文物保护的热情。

         二、谋划运河文化带建设,深入开展运河遗产保护

         一是积极开展对接工作。今年,我们多次赴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了解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新政策,提前关注顶层设计路径,探讨文化带建设德州思路。

        二是深入开展摸底调研。组织大运河德州段沿线县域开展广泛调研,掌握了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展示、利用及旅游情况,推动大运河文化带规划建设进程。

        三是加快实施大运河世界遗产保护与利用项目。按照“一线三段一点”南运河德州段保护利用工作思路,围绕科技运河、文化运河和生态运河,逐步实施以南运河德州段保护与展示工程为核心的大运河遗产保护工程,积极推进德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公园项目建设。四女寺枢纽船闸保护与展示工程已基本完成;德州码头仓储保护与展示工程已完工进入验收阶段;北厂漕仓遗址保护与展示工程考古勘探工作已经初步完成。对苏禄王墓实施了文物本体保护、展厅展陈、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环境整治与绿化提升等六大工程,全面完成了对苏禄王墓的改造提升,成立苏禄文化博物馆,免费对外开放,年接待参观人员达4万人次,充分发挥教育宣传的作用。

        三、积极推进项目带动战略,加快实施文保工程建设

       一是积极争取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受地方经济影响,我市文物保护经费严重不足,为解决文物发展的这一瓶颈,积极申报省级重点文物保护项目, 2019年获得省厅批准项目18个,补助资金1102万元,是去年的2.3倍。

      二是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实施工作。严把工程标准,定期对全市文物保护项目进行调度。禹王亭遗址、平原县恩城文昌阁、崔家庙千佛塔等保护修缮工程已完成;陵城区棂星门维修、乐陵故城考古勘探、厌次故城考古勘探等10个项目进展顺利;3个“乡村记忆”文化遗产保护展示项目正在开展设计方案编制和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文物本体的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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