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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多措并举加强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

发布时间: 2019-11-01 16:13:20 点击次数:

  近年来,烟台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创新文物保护利用举措,深化文旅融合促进文物活化利用,让文物保护成果惠及更多群众,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目前,全市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5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6处,登记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170处。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我市共普查登录可移动文物10.9万件(套),数量位居全省前列。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我市共普查登录不可移动文物4962处。全市拥有馆藏三级以上文物12346件(套),其中一级文物84件(套),二级文物1681件(套),三级文物10599件(套)。

一、高位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文物保护格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烟台市政府将文物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和县(市、区)均成立由领导、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和审议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全面和重点巡查,确保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切实履职尽责。二是强化法律保障。市政府出台《烟台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市人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街区与文物建筑保护管理工作的决议》,加强全市的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三是强化规划指导。编制《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烟台市朝阳街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烟台山近代建筑群保护规划》《烟台市滨海景区近代建筑群保护规划》市级和重点规划,统筹指导文物保护工作科学有效开展。

二、扎实开展好文物管理和保护基础性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文保资金“十二五”以来,烟台市对上争取文保专项资金达2.13亿元,其中国家资金1.7亿元,省级资金4694万元。近三年投入文物保护资金8700万元,实施了烟台山建筑群、蓬莱阁、牟氏庄园、嘴子前墓群、丁氏故宅等43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全市国保、省保单位得到及时有效地修缮与保护。二是抓好重大项目建设考古工作。坚持“重大项目实施考古先行”的原则,全市重要工程立项选址前,首先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确保文物、遗迹遗址得到有效保护。近年来,配合市重点基本建设工程,开展了莱州东海神庙遗址、蒜园子村西北遗址、庙岛水下文物资源普查等考古工作,平均每年完成考古调查勘探面积在100万平米以上。目前,正全力推进芝罘仙境、老岚水库、裕隆岛石化三大项目建设的考古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文物保护与工程实施两不误。特别是针对芝罘仙境项目提出“考古先行、研究跟进、整体规划”的工作思路,完成朝阳街南洋大药房旧址和宝时造钟厂旧址勘查测绘,启动奇山所西城墙整体保护工程,保障项目打造为山东文旅新地标、烟台文旅新支点、中心城区新亮点。三是扎实做好文物普查申报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文物管理部门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好全市文物的普查申报登记管理工作。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均竖立保护标志并建立档案;对各级馆藏文物建立登记和管理台账,加快推进信息管理系统的完善。近期国务院核定并公布第八批76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烟台招远市曲城故城遗址、海阳市赵疃地雷战遗址等5处名列其中。

三、创新融合推进文物活化利用

一是建立博物馆活化展示平台依托全市35处国有、非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年均开展各类文物展览、公教活动3000余场,接待观众百万人。其中,烟台博物馆为国家一级馆,是全省唯一一家具有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资质的博物馆,成功打造了“烟台历史文化讲堂” “青少年趣味课堂”等活动品牌,每年持续开展“国宝进校园”“国宝进军营”等流动服务活动,切实发挥了文物的公共服务功能,让文物“活”起来。二是发展文保类旅游景区。全市2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目前有10处作为旅游景区对外开放,占比达45%。其中蓬莱水城及蓬莱阁、烟台山近代建筑群、张裕公司酒窖、牟氏庄园国家4A级以上景区4处,是体验烟台仙道、开埠、葡萄酒、胶东民俗等地域文化的重要景区。胶东革命纪念馆作为胶东党性教育基地烟台山教学区的主场馆,开放3年多来,先后荣获“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状”“市级十佳红色景区”等荣誉,今年已接待国家、省、市各类党性培训班800多个,培训教育党员6万余人。三是推出特色旅游线路。适应文旅融合新需求,依托众多文物保护单位,策划推出寻境之仙、寻人之闲、寻味之鲜等“仙境海岸·鲜美烟台”系列,“支前精神——无私奉献主题”、“铁军精神——胶东子弟兵主题”、“海防精神——千里海疆,御敌于外主题”等红色旅游系列,以及工业旅游、乡村旅游、研学旅游等丰富多彩的旅游线路产品,有效促进文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文旅消费,拓宽休闲空间。

 


来源: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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