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在线旅游市场快速增长,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出游,促进了旅游相关消费。但个别企业和平台侵害游客合法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进行虚假宣传,影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18年以来,市场管理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上位法依据,推动出台在线旅游行业管理的政策文件,开展了大量行业调研,组织召开多次座谈会、论证会,形成文件初稿后征求了业内主要企业的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暂行规定》坚持问题导向、主抓平台责任,将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符合互联网新型立法特点。
《暂行规定》明确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的主体范围和需要取得相关许可资质的平台运营者条件,界定了平台在资质审核、提示、预警、监督、处理、报告、保险等方面的责任,对虚假预定、不合理低价游、价格歧视等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同时制定了有关行政执法、信用惩戒的程序和机制。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19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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