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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文化司关于建立重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和通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 05- 14 20: 14 点击次数: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为全面了解公共文化领域中央各项改革任务推进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地方典型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改革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详细摸清底数。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对本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和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情况进行摸底,填写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基本数据统计表(附表1-3)。数据截止时间为2017年底。其中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统计范围为村和社区,纳入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统计数据的需已建立理事会。同时,在基本数据的基础上,请合理确定2018-2020年的推进步骤和年度任务。所有数据务必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各地提供的数据将作为下一步开展督察等工作的基础。

  二、建立改革数据季报制度。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要动态掌握本地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对改革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对改革进度予以督促。请按季度填报重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公共图书馆法配套法规立法进展情况季度统计表(附表4),并按时报送我司。

  三、建立改革典型案例报送制度。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及时总结和发现本地在推进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好做法、好经验,根据实际情况,每月向我司报送若干典型材料,所报材料每条原则上不超过800字。我司将选择部分典型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并通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编发简报和组织媒体报道等方式,加强宣传推广,为各地推进改革提供借鉴参考。

  四、建立改革信息通报制度。我司将在各地报送材料的基础上印发简报,通报各省(区、市)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其中,每月通报一次各地典型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地改革进展情况。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确定一名联络员承担信息报送和沟通联络工作。基本数据统计表、联络员报名表(附表5)请于5月底前反馈我司。季度表请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报送。典型案例请于每月月底前报送,第一次请于5月底前报送。

  联系人:崔磊 010-59882618(负责信息报送整体工作)

  刘惟杰 010-59881741(负责有关表格解释)

  电子邮箱:ggwhsbgs@163.com

  特此通知。

  附表1: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情况统计表

  附表2: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情况统计表

  附表3: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情况调查统

  计表

  附表4:各省(区、市)推进公共文化领域重点改革任

  务落实情况季度统计表

  附表5:联络员报名表

  附表1-5.doc

  公共文化司(代章)

  2018年5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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