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岛市政府公布了青岛市第十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冷家沙沟遗址等31处文物保护单位入选。截止目前,青岛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总数已达到106处,加上已经公布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2处,以及各区、市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350处,青岛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总数已达到546处。
近年来,青岛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控规,实现了文物保护与与城乡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的全面融合。自1982年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以来,目前已公布了10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的批次数在全省之首。这些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涵盖了自远古至近现代各个历史时期的优秀文化遗产,涉及史前遗址、古代建筑、宗教寺院、海防遗迹、名人故居、工业遗存等十多个系列。
此次公布的31处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南郭家遗址等10处古遗址,仉官寨墓群等2处古墓葬,西三都河传统村落等4处古建筑和德国胶州邮政局旧址等15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这其中,近现代建筑仍然是青岛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重中之重,此次近现代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中,也涵
盖了总督府屠宰场办公楼旧址、德国胶州邮政局旧址等近代德式建筑,中共藏马县委旧址、中共袁家屯党支部旧址等红色文化遗迹,吕美荪故居、宋春舫故居等名人故居,并首次将建国初期生产建设年代的东风渡槽、胜水渡槽等农田水利设施列入文物保护单位。
此次古遗址的比重有所增加,包括南郭家遗址、祝家庄遗址等10处,跨越了从新石器时代到汉代的历史时期。古建筑类主要是以青岛市开展“乡村记忆”工程以来普查遴选的重点村落和优秀传统建筑,其中,莱西西三都河传统村落已是省级的传统文化村落。
下一步,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市文物行政部门将尽快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完善记录档案,制作并安装标识牌,依法依规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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