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艺群星(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邀请新加坡艺人到青岛演出的申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单位邀请新加坡艺人CHUA CHIAN YA(护照号码:E4397656E),于2018年12月28日在青岛灵山湾红树林酒店参加“琦色2018周年盛典”演出活动。演出期间的相关费用由华艺群星(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担。
演员演出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并依法纳税;演出活动要严格落实安保方案、应急预案,确保演出安全。
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负责演出期间的现场监管。
此复。
附: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中证明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8年11月28日
(演出联系人:杨孟波 联系电话:18610579090)
抄送:青岛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青岛市公安局、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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