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省文物局指导、选送,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办理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擅自修缮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朝鲜银行青岛支行旧址案”入选“2017年度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国家文物局已印发全国文物系统学习参考,并予以通报表扬。
2017年7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违反《文物保护法》,未经文物部门批准,擅自修缮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朝鲜银行青岛支行旧址正厅上方雨棚,拆除正门两侧立柱、柱头、柱础等建筑构件,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依法立案查处,对违法建设方、施工方均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相关责任人员被追究责任,有关情况在工商银行系统通报。该案的查处增强了相关行业部门的文物保护意识,较好的推动了当地的文物保护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为此,国家文物局专门致函省政府办公厅表示感谢并提出希望。致函说:“该案例的成功入选,充分体现了你府对文物保护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文物执法工作的坚强领导,体现了你省文物系统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促进文物保护与利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工作成果,体现了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忠于职责、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优良作风和高水平的办案能力,我局特予感谢。恳请你府继续加大对文物事业的支持力度,继续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树立典范、创造经验”。
国家文物局同时致函省文物局,对筹备全国文物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和开展全国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期间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对帮助工作的督察执法处王萌同志积极参与全国文物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筹备,加班加点、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给予赞扬。
责任编辑:Jia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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