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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积极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发布时间: 2017- 10- 25 09: 08 点击次数:

  近日,山东省级财政结合中央资金统筹安排2240万元,支持全省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据了解,其中,安排资金775万元,用于开展山东琴书、五音戏、秧歌、皮影戏等艺术保护传承、展示推广活动;安排资金330万元,用于琉璃烧制工艺、高密扑灰年画、德州扒鸡制作技艺、滨州剪纸等传统工艺振兴;安排资金1135万元,用于排演《武松打虎》《金镯玉环记》等18部经典剧目、人才培养及展示推广。同时,省级财政还支持了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建设,省级非遗项目保护标准制定,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等,以上工作均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近年来,省级财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有力支持了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山东已连续成功举办四届中国非遗博览会,交易额均突破4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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