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山东省文化厅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制度

发布时间: 2016- 06- 03 19: 32 点击次数: 来源: 山东省文化厅办公室

  为切实提高政策性文件解读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同步报送

  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对拟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起草处室起草代拟稿时,要制定解读方案,一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解读方案应当随同政策性文件,同步按程序审签。

  第二条 解读方式

  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内容。

  第三条 及时公开

  政策性文件签发后,起草处室要按照解读方案实施解读,并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我厅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相关解读材料。

  第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文化厅
2016年6月1日

鲁公网安备 37001344001号

备案:鲁ICP备09042281号-4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84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