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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日: 为文保员点赞,向守护者致敬

发布时间: 2016- 06- 12 10: 13 点击次数: 来源: 山东省文物局综合处

 

为文保员点赞,向守护者致敬

——“文化遗产日”山东主场活动侧记


    6月11日,在“文化遗产日”山东主场活动上,省文物保护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的领导,为公安、消防、海监、工商、文物执法等文物保护团队代表,授“文物安全卫士”旗帜,并为新入队文物保护员代表颁发了证书。

坚守,付出

他们是这样一群人,兢兢业业,忠于职守,无怨无悔,始终坚守在保护文物的第一线,用实际行动甚至鲜血捍卫了国家文物和法律尊严。

于勇,宁阳县博物馆馆长,坚守文物工作一线33年。为了保护文物,他曾经不止一次收到恐吓信、电话,但这些都没有吓倒他。他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人在文物在,誓与文物共存亡!”。1997年5月,在宁阳镇王家临邑村象牙化石发掘现场,被当作偷盗者遭到了数十名不明真相群众的围攻。事发后,他在医院整整昏迷了两天,经医院诊断他鼻梁骨骨折,耳鼓塌陷,一只耳朵差点失聪,至今听力仍受影响。2003年5月,他只身潜入盗墓现场,与4名盗墓分子周旋,协助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抓获;2010年1月与县公安局联合破获蒋集镇西周村张某某倒卖文物案……。他先后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各类文物盗窃、私卖案件多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余人。他的成绩有目共睹,先后被授予“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文物系统先进工作者”、“齐鲁文化之星”、“全省打击文物犯罪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李志海,济南市长清区归德翟庄村综治办副主任、治保会主任,区聘文物保护员。2001年5月2日深夜,他在巡查中以自己的血肉之躯与三名盗掘古墓葬的犯罪分子展开殊死搏斗,保护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福禄山汉墓的安全,而自己却被盗墓分子打成重伤住进医院。就在当晚同事赶来时,他还喃喃地说:“别管我,快往南追……”。接受治疗后,他落下了后遗症,但至今仍奋战在文物保护第一线。他的光荣事迹感动了四邻八乡和各级领导,他被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济南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济南市文物保护先进个人”、“济南市道德模范提名奖”等荣誉称号。

于勇和李志海是这群人中的优秀代表。他们当中有公安干警、消防警官、海监、工商、文物执法工作人员,也有普通群众和农民兄弟。

今天他们接过“文物安全卫士”的旗帜和文物保护员证书,既是荣誉,更是责任。正是他们无愧历史、无愧未来的责任心和辛勤无私的付出,才使得宝贵遗产得以世代传承,焕发新的光彩。

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必须向为他们点赞、向他们致敬!

构筑文物安全“天网”

多年来,公安、消防、海洋、商务、工商、文物、海关等多个部门,都在按照各自的职责、以自己的方式默默奉献、辛勤工作、履职尽责,与各种文物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共同守护着文物的安全。

时至今日,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的文物安全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文物、公安、海关等部门成立了“山东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联合办公室”,连续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公安、海关抽调精干力量严厉打击盗掘、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等犯罪活动,破获了多起大要案件,最大限度的挽回了文物损失。

文物、公安部门联手推进“文物安全天网工程”,建立联合工作机制,通过科技化手段提升文物安全防范能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部门快速有效联动、监管到位的文物安全防范体系,真正将文物违法犯罪行为置于“天网”之下。

文物、海洋部门签署了《关于合作开展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框架协议》,建立了“山东省管辖海域内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和“山东省管辖海域文化遗产保护联合执法办公室”,与文物部门共同启动了山东省管辖海域文化遗产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将文物执法范围扩展到了管辖海域内,打击、遏制盗窃、非法打捞水下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文物、消防部门认真落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建立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督办机制,经常性的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实施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紧盯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不放松。

文物、商务、工商部门建立了文物拍卖和古玩旧货市场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规范文物经营活动,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并出台优惠政策促进文物拍卖行业发展,使文物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的共同努力,才使得我们的宝贵遗产得以世代传承,焕发新的光彩。

(郭建芬、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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