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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降低行业准入门槛 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发布时间: 2016-12-07 16:09 点击次数:

  为了促进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聊城市文广新局在工作中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强化热情服务、规范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兴办文化项目,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贯彻落实文化市场主体准入“先照后证”制度。各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按照便捷、高效、规范原则,完善工作流程,落实监管责任,依法规范行政审批工作。一是简化申报材料。在受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娱乐经营许可证》等申请业务时,工商行政部门已登记核准的经营主体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济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事项,以营业执照载明内容为准,有关部门不再要求提供办理营业执照时已经提供的材料。二是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取消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包装装潢印刷企业许可证等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条件的限制。在审批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娱乐场所、网络文化、印刷企业等经营单位设立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验资报告或者资金证明及设立章程、合同、企业管理制度等材料。取消注册资金限制后,聊城市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达到5 家,增长了3家;电影放映收入增长迅速,连续两年增幅超过30%。三是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取消了文化行政部门对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的要求。

  制定了权力清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原则,规范行政审批层级。凡是法律法规要求县级以上文化部门承担的审批项目,全部由县级部门办理。2014年以来市级共下放审批事项 6 项,取消 6 项。市县两级文化行政部门根据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定了本部门权力清单,公布了所承担的审批项目、条件、程序和时限,由所在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办理。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市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承担的每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了办事指南,清晰、具体地列明申请条件、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注意事项等内容,方便申请人取用。对所有审批结果在网站公开。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各类文化组织发展。

  在文化惠民服务群众项目过程中,采取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方式征集社会项目,调动了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共申报项目100多个,从中选取了16个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均取得良好的效果。市县举办公益演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民营剧团发展。2016年全市送戏下乡2800多场,其中民营剧团演出场次占50%。市场的扩大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民营剧团发展,全市注册登记的民办演出机构达到24家,其中三家民营剧团受到财政部、文化部的奖励。此外,我局还采取委托等方式让社会机构承担文化创意产业大赛、艺术培训等公益活动。鼓励金正文化创意工场、金明文化产业园、鲁西书城等企业兴办文化园区,建设文化产业聚集区,引导印刷、发行、网吧等传统文化企业通过互联网+等技术进行转型升级,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如鲁西书城年销售额达到10亿元,主要通过网络进行销售。

编辑:文旅厅信息员  
来源:聊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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