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厅“十三五”时期艺术事业发展规划
关于《山东省“十三五”时期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着眼山东艺术事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山东省文化厅在多方调研并在文化系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山东省‘十三五’时期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10月15日至2016年11月15日期间,登陆山东省文化厅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也可将意见发送到山东省文化厅艺术处,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发送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和平路59号山东省文化厅艺术处,邮编:250013。电子邮箱:sdwht@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山东省“十三五”时期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鲁公网安备 37001344001号
备案:鲁ICP备09042281号-4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