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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的地方路径及实践

发布时间: 2016- 01- 26 11: 44 点击次数:

  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以下简称《标准》),全面启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程。各地认真学习,坚持贯彻遵循与注重特色相结合,制定了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截止到2016年1月,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印发了实施意见,绘制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蓝图。

  北京:以“一二三四五”总体思路,推进基层文化建设

  中办、国办印发《意见》后,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由市文化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全国文化中心城市功能定位、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要求和基层实际需求,以制定“1+3”文件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意见》,推进首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15年5月29日,北京市出台了“1+3”公共文化政策文件,从而在全国各省(区、市)率先出台了实施意见。

  所谓“1+3”政策文件,即《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和《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方案》、《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使之成为北京市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和基本遵循。“1”是统领,“3”是“1”的配套文件和有力支撑。

  “1+3”文件的关键在“基层”二字,具体体现在“一二三四五”的公共文化服务总体思路上,围绕出政策、建机制、搭平台、树品牌、育人才、促发展、惠民生,不断推动首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坚持以服务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强化供需对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二是牢固树立阵地意识和文化民生意识“两个意识”,始终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发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重要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三是建立完善公共图书、文化活动、公益演出“三个配送体系”,统筹各类文化资源,把高质量的公共文化产品送到基层;四是从宏观政策、设施标准、服务规范和创建水平等方面,解决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管理与服务中存在的“短板”,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实现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和数字化“四个化”;五是实施“五个工程”,即引领工程、提升工程、示范工程、培训工程和保障工程。

  山东:以点带面,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程

  山东《实施意见》及实施标准于2015年6月5日正式印发。在文件制定过程中,山东注重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重建设轻管理、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公共财政对文化服务投入不足、人员编制与实际工作需要不匹配、面向特殊群体的文化产品服务不足等关键问题,强调惠民利民,力求实现均衡发展。在服务内容上,融入山东元素,体现山东特色。特别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大力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将着力打造“图书馆+书院”公共文化服务模式,乡村儒学、社区儒学推进计划和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示工程等独特文化品牌纳入文件内容。在文化惠民方面,提出一村一月一场电影、一年一场戏工程,以及对全省7005个贫困村实施文化精准扶贫计划,并就文化小广场建设标准提出明确要求。

  在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过程中,山东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两办《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首先实现点上突破。在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部署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抓好重点惠民工程效能建设、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以点带面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程。目前全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平均覆盖率达到90.85%,84.3%的行政村和85.1%的社区初步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施文化精准扶贫和“千村扶贫健身工程”,文化扶贫年度任务全面完成。发挥各级财政引领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2015年免费送戏下乡逾万场。正式印发省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意见和购买目录。文件以国家意见为基本依据,立足增强可操作性进行细化分解,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诚信评价等创新内容,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现健康良性运行提供保障。指导目录与实施意见一并印发,涵盖的项目全部为在国家意见基础上的新增内容。同时,研究出台了省级财政购买公益性文艺演出、购买省直剧场演出服务和彩票公益金购买省级艺术表演团体进社会福利机构公益演出服务等一系列办法。

  广东:着力改革创新,增强公共文化发展活力

  广东省于2015年7月4日出台的《实施意见》突出了4个特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际,着力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要矛盾和瓶颈问题;二是注重衔接,保持与《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等该省近几年确立的目标任务相对应,同时与文化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紧密联系;三是明确定位,体现广东作为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作用,力争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上先行先试;四是体现“粤味”,在国家22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10个特色指标。

  广东在实际工作中着力改革创新,增强公共文化发展活力。2014年,省委、省政府将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三项工作列为重点改革事项并督办。一年多来,各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共有4个单位和地市承担了文化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改革试点任务,同时选定了三类共28个省级改革试点单位和地区。目前,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东莞市承担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成果已通过文化部专家论证和评审;省博物馆和深圳市福田区图书馆作为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已于去年底完成了理事会的组建,并在实际运作中发挥了较好作用;承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任务的中山市,以“2+8+N”模式积极统筹推进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的资源整合,将农村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投入从零散模式转变为集约模式,实现全方位的文化资源整合,形成“小平台”承载“大服务”的工作格局。在鼓励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方面,广东省出台了《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广东注重发挥中心城市、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相邻城市资源共建共享,重点建设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粤东、粤西、粤北等公共文化服务圈,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水平。

  该省于2011年在全国率先成立“文化志愿者总队”,搭建起贯通全省的组织架构,规范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平台、统一标识形象、强化培训提升,实现了省、市、县、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文化志愿服务网络覆盖,在文化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品牌化、专业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此外,在全省建立了一支农村文体协管员队伍,2012年至2015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共1亿元,对16815个行政村聘用的文体协管员进行补助。

  天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驶入持续健康发展快车道

  天津市《实施意见》于2015年7月8日由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意见》包含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二是指出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主要任务。从均衡发展、增强动力、加强内容供给、推动科技融合、体制机制改革五方面提出了19项具体任务。三是制定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资金支持、队伍建设、法律法规四方面予以保障。特别是其中明确了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天津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组的基本构成,并明确要求落实每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配备1至2名工作人员的政策,配置有财政补贴的村、社区基层文化管理人员。《实施意见》附件《天津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包括三部分52条内容,其中“基本服务项目与内容”标准共33条,按照适度超前、示范引领的原则,整体指标要高于东部先进地区平均水平。

  天津市《实施意见》还注重体现突出天津特色,将该市正在实施或将要推广的特色文化工作纳入其中,如图书馆和文化馆总分馆制、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图书通借通还、城市书吧和“书香天津”建设、“一区一品”群众文化活动、基于移动终端的数字文化建设等,形成了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任务标准体系。《实施意见》的颁布实施将为“十三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的制定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提供重要遵循,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具有重要意义,必将推动该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驶入持续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浙江:推动“三重”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均衡发展

  2015年7月8日,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在起草过程中注重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体现四个结合,即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解决现实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保障底线标准和发展特色文化服务相结合。

  浙江在贯彻落实《意见》的过程中,注重推动“三重”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均衡发展。“三重”是指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要试点工作。

  “重点人群”主要是指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实施意见》提出,要将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用工企业为主体,满足农民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基本文化需求。

  “重点区域”主要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6个县和10个重点市县。《实施意见》提出推动重点区域公共文化建设跨越式发展。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通过转移支付、结对帮扶等方式,集中实施一批文化设施、广播电视、数字服务等重点项目,有效提升重点区域的文化建设,弥补短板。提高全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浙江省还设立了1个亿的专项资金,对重点市县的提升工作给予支持。

  “重要试点工作”主要是指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三个试点工作。要通过试点形成先发优势,形成公共文化发展品牌。比如大力推进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代表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打造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升级版”,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文化礼堂4500多个,形成了“建管用”一体化运行机制。他们还编印了浙江省文化礼堂供给服务菜单,提供近2000项“菜单”服务。按公益类、市场类、招标类三个类别,以项目的形式,对全省范围内的现有公共文化资源进行分类整理。每个项目从服务内容、可供数量、服务时间、服务规模等7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并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供农村文化礼堂自主“点单”。同时,创新管理机制。探索实施农村文化礼堂理事会负责制。鼓励各地大胆探索,推动农村文化礼堂管理机制创新,充分发挥群众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作用,使文化礼堂真正转起来、活起来、用起来。

  江苏:高标准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015年7月28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江苏省《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江苏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同时制定了《江苏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2015—2020年)》。结合江苏实际,江苏省出台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总体上高于国家标准。

  《实施意见》明确了江苏“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程度达到85%以上,公共文化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益达到90%”的目标,并提出了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0.16平方米以上,实现县县有博物馆,3个地区创建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6个以上省辖市、40个以上县、400个以上乡镇(街道)创建成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居民综合阅读率达到90%以上等一系列具有江苏特色的重要目标和具体举措。

  根据《实施意见》和《保障标准》,江苏省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目标。首先,加快地方立法。《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着力强化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责任,破解公共文化供给不足、区域发展不均衡、社会力量作用发挥不够等瓶颈问题,满足城乡居民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有效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等目标尽快实现。其次,大力推进基层文化设施、网络设施建设,力争在2至3年内,实现全省基层文化设施网络全覆盖。三是不断完善公共文化建设均衡发展机制。统筹推进城乡、区域、群体均衡发展,把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以城带乡、南北共建、结对帮扶等联动机制,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推动经济薄弱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四是拓展实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坚持需求导向,建立健全群众文化需求跟踪反馈机制,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开展互动式、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努力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对接、“适销对路”。五是推进公共文化数字文化建设,让老百姓足不出户能够借阅图书,人不出村(社区)可以参观文物、欣赏艺术作品、参加艺术培训、购买艺术产品等,真正解决文化为民、文化便民的问题。同时,创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机制,积极探索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

  上海:为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2015年8月7日,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意见》,提出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意见》,围绕本市率先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质,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为上海建设成为国际文化大都市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实施意见》包括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和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五个部分,其中有许多内容具有鲜明的上海特色。

  《实施意见》提出积极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统筹考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和多样化文化需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进一步丰富上海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和种类,实现标准化与个性化服务有机统一。

  《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发展。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文化领域。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各类文化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供给、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估。积极探索推进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优惠政策。以公共文化建设创新项目为引领,激励全市各类主体积极推出更多群众喜爱、参与度高、惠及百姓的公共文化服务创新产品。继续在上海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推进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和运行。到2016年底,全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实行专业化管理。在推进专业化管理的同时,循序渐进推进社会化,引入合格的社会主体管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探索直营连锁的社会化管理模式。完善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会化、专业化管理主体资质标准,建立管理合格主体推荐制度。

  《实施意见》还提出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能级提升。全面推进“文化上海云”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研究制定统一规范标准,推进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纪念馆、展览馆和旅游景点、人文景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据采集工作,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运用网络传播、新媒体集成管理、云服务等技术,构建公共文化基础信息资源库和公共文化数字资源数据库,搭建“文化上海云”平台,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资源整合。

  西藏:站在全局高度提出“四个着力”

  2015年8月7日,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一是站在西藏全局高度,提出了“以农牧区为重点,以维护民族团结和文化领域安全为根本任务”和“四个着力”(着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保障各族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反渗透能力,着力增强全区各族人民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使西藏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符合西藏特殊战略地位。二是基本原则方面,在《意见》的五项基本原则基础上增加了“坚持突出基层”的原则,符合当前西藏公共文化建设现状和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有利于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进程。三是根据西藏特殊地理环境,提出了“推动人口较少民族和高寒、边境地区公共文化建设”的新要求,推进西藏公共文化均衡发展,努力消除“文化孤岛”。四是全面结合西藏各族群众文化需求,提出了“两千一万”工程(即千村文化设备配备、千名骨干人才培养、万场文化服务下乡)、“结对子、种文化”等农牧区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开展数字服务和流动服务,加强农牧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路径。五是突出西藏文化资源特色,在文化产品供给、文化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传统优秀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统一,加强新旧西藏对比教育,加强藏语言文化产品的制作供给,加强区域品牌文化活动的组织创建,提出“一县一品、一乡一品”的区域文化品牌建设,推动西藏建设成重要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的新途径。六是针对公共文化建设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加大财税扶持力度,设立区、地、县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必需资金,保证人均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达到1元,并逐年提高免费开放、农村电影场次补贴、县民间艺术团下乡演出补助和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运行维护经费等新举措。七是结合援藏工程,提出了加强公共文化领域援藏工作,落实援藏资金用于文化建设的比例不低于20%的政策,对充分发挥文化援藏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做出了新安排。

  青 海:突出“两符合”“三结合”

  2015年8月8日,青海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贯彻中央精神、体现青海特色、富有时代特点,做到了“两符合”“三结合”,即:符合青海省情,符合青海省文化工作实际;与全省“十三五”规划、“八大文化工程”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相结合。

  《实施意见》重点突出和把握了4个特点:一是保基本。坚持政府主导,重心下移,着力保障和改善文化民生,关键在保基本上做文章。二是显特色。坚持以该省各民族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为导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充分体现青海特点。三是促融合。在文化、体育、广电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突出共建共享、互联互通、融合发展。四是助发展。充分利用中央支持该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六省市对口援助该省六州机制,集中实施一批文化、广电、体育等援助项目,促使全省藏区和连片特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明显改善。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此,青海省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统筹规划,密集出台文化发展新政策,全年出台了《关于印发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7个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重要文件,为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支撑;实施一系列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惠民工程,如在全省实施文化进村入户工作,为全省每个行政村落实每年1万元的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积极挖掘青海民族民间文化,大力打造极具民族地域特色的文化活动品牌,西宁市“夏都文化”、海东市“河湟文化”、海南州“黄河文化”、海北州“青海湖文化”、海西州“昆仑文化”、黄南州“热贡文化”、玉树州“康巴文化”、果洛州“格萨尔文化”等文化活动品牌建设成效显著。

  重 庆:创新体制机制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2015年9月11日,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同时,配套印发了《重庆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

  《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既承接中央要求,又结合重庆实际落实,坚持调结构、盘存量、严控增量;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尤其是贫困地区这个“软肋”;坚持当前可承受、长远能持续,所提工作项目和实施标准,均有明确的政策、资金支持,既把中央要求落实到位,又不过多新增财政投入。

  在落实《意见》的过程中,重庆注重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第一,成立协调机制。建立了由市文化委牵头、市委宣传部等20个部门组成的重庆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机制。第二,开展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物联网服务试点。在全市搭建统一的公共文化物联网服务平台,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以文艺培训、文艺演出、文化讲座、展览展示、阅读指导、政策宣讲等为主要内容,采取政府购买和文化志愿服务的形式,实行百姓“点单”、政府配送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以此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全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实现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第三,深入推进总分馆制建设。以区县为单位,在不改变现有管理体制的前提下,采取签订协议,由乡镇政府委托区县文、图两馆总馆全权管理运营乡镇文化站分馆的人、财、物;在有条件的区县,推广渝中区统一财政支出、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资源管理的总分馆建设模式。第四,探索开展公共文化场馆联盟建设。继续探索重庆市群众艺术馆带县馆、县馆带文化站联盟模式,沙坪坝区、万盛经开区、永川区文化馆与教育系统联盟发展模式,涪陵区文化馆与民间文艺团队联盟发展模式,江津区、南川区、忠县文化馆与农村文化中心户联盟发展模式,重庆图书馆展览讲座联盟模式,试点开展荣昌区“四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联盟建设。第五,推动建立重庆图书馆理事会制。重庆图书馆第一届理事会成立大会已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这标志着重庆图书馆理事会制正式运转。

  湖 南:“一先三标准” 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

  2015年9月29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湖南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重点解决5个问题:强化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建立省级协调机制、争取落实基层文化专干编制问题、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明确丰富文化产品及服务供给和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手段的措施,真正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落到实处、惠民乐民。

  针对湖南省公共文化建设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实施意见》结合本省实际,提出了湖南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一先三标准”的思路,分步实施,力抓基础。即省级示范区先走一步,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省按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分三类地区,制定三种标准,第一类为中心城市城区(城镇化率75%以上)和长株潭经济强县市,第二类为城乡复合发展县市区,第三类为贫困开发县市区。按照三类地区设立不同标准体系,实行分类指导、达标考核,以此建立不同类型地区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为探索解决本省公共文化建设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寻找新的途径。从2015年起到2017年,在全省建成保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省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湖南省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较多,公共文化建设发展不平衡。湖南省在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意见》过程中,强调加快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一定要加强改进薄弱环节,而这个薄弱环节就是基层和贫困地区。必须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根据城镇化发展趋势和城乡常住人口变化,统筹城乡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具体做法是:重点推进革命老区、武陵山片区、罗霄山脉片区、大湘西等边远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精准扶贫、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谋划实施重大文化扶贫项目。目前,正在着手编制《湖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和武陵山片区、罗霄山脉片区等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纲要,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落实中央文件要求的“实现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跨越式发展”。

  甘 肃:精准扶贫,改革创新

  2015年8月17日,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突出“精准扶贫、保障基本”“改革创新、共建共享”等原则,确立了该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了与全面小康社会指标相衔接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具体指标,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逐年加大投入,到2020年,全省人均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支出不低于200元”。

  《实施意见》要求着力推进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紧盯58个片区县和17个“插花式”贫困县(含16个革命老区县)的6220个贫困村,结合“百片千村”扶贫攻坚示范工程,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全面落实《甘肃省精准扶贫贫困乡村文化场所建设支持计划实施方案》。提出到2017年,实现全省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广播电视全覆盖;对于生活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大力实施“文化进村入户暖心工程”,着力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

  《实施意见》强调大力推动公共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为解决当前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在管理、服务及评价体系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以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基层服务点的运行模式,推动县域范围内的城乡文化一体化。同时强调,要建立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水平绩效考评制度,首次提出对乡镇(街道)文化专干、由公共财政补贴的村(社区)服务管理人员实行上级文化部门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双重考核。

  为此,甘肃省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建设,制定以“1+2+10”为基础的总分结合、上下衔接的制度体系(1即《实施意见》,2即《甘肃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和《甘肃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百项重点任务推进计划》,10即《全省“乡村舞台”建设方案》、《甘肃省精准扶贫贫困乡村文化场所建设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甘肃省文化集市建设方案》等专项方案和办法)。

  陕 西:积极完善各项落实措施

  2015年9月15日,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该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奋斗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作为附件的《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共40条,其中17条为结合本省实际新增的特色条目,比如扶持地方戏曲院团、公益展览、公众教育、数字文化服务、特殊群体服务、经费保障等。标准实施主要就标准执行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包括意见、标准贯彻实施时间、各市和省直各相关部门任务要求、各级政府经费分担方式、督察评价机制等。

  《实施意见》下发后,陕西省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政策要求。省政府将印发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文化部门将协调省法制办,尽快制定出台《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并稳步推进《陕西省公共图书馆条例》、《陕西省文化馆条例》等相关地方法规的立法进程,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法治化水平。立足本省实际,编制好“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工作,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策划实施一系列公共文化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针对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设施短板,努力实现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设施水平。同时,注重把文化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向革命老区倾斜,向特殊群体倾斜。以第十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艺术节2016年在陕西省举办为契机,引导、鼓励全省各级文化单位、群团组织努力创作生产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举办好各项品牌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城乡群众文化生活。同时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十二五”期间,陕西省实施了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项目,省财政每年拿出5000万元,买1000场,补1000场,主要用于解决基层群众看戏难的问题。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转发文化部、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陕西省正在抓紧制定相关实施意见。

  四 川:坚持因地制宜 注重彰显“川味儿”

  2015年,10月10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内容可以归纳为“六化”,即: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化”;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创新公共文化管理和运行机制,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

  《实施意见》和作为附件的《四川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2015—2020年)》在落实中办国办《意见》主要内容和标准的基础上,又融入了具有四川特色的公共文化实践,形成了以《实施意见》“十大川味儿”和《保障标准》“八个重点”为主要内容的“四川路径”。

  《实施意见》重点突出了具有四川公共文化建设实践的经验和做法,包括实施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推进“文化精准扶贫攻坚”;强化基层图书统筹管理,推广图书“一卡通”服务模式;探索两馆总分馆制建设,加强区域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力度;加强非遗传承保护,开展形式多样的非遗推广活动;扩大社会力量参与范围,推动文化志愿服务形成常态化;创新公共文化传播渠道,建设“文化四川云”平台;创新基层公共文化管理机制,探索实践“农村群众文化理事会制度”;健全公共文化财政保障机制,推广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县管乡用”;加快公共文化法制化进程,建立公共文化绩效评估机制。

  《保障标准》针对四川省公共文化建设的薄弱环节,明确了“八个重点”,包括明确县级图书馆人均藏书量0.7册、人均年新增公共图书馆藏量0.05册;明确送演出(戏曲)下乡每年每乡镇不少于4场,其中戏曲比例应占1/2;明确加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文化共享工程通过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电视、手机电视、宽带网络等实现综合入户率达到50%;明确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行经费由当地政府承担等。

  广 西:推进广西老少边穷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

  2015年9月8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立足广西基础设施欠账较多的实际,致力于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制定了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助推标准化;二是补足广西贫困地区的短板,实施“兴边富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广西左右江革命老区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和“三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等一批公共文化扶贫项目,助推均等化;三是抓住广西民族文化资源丰富的特点,提出打造“魅力北部湾”“鱼峰歌圩”“广西歌王大赛”和“三月三”传统民族节庆展演等文化品牌,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四是发挥广西沿边沿海的区位优势,积极融入国家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战略,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文化论坛、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中国—东盟艺术教育展演、中国—东盟青少年艺术作品展等活动,增强公共文化发展动力。

  广西紧紧抓住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契机,努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增强活力,提高效能,积极推进广西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实现跨越式发展。2015年自治区财政继续投资3个亿建设150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截至2015年底,广西政府财政已累计投入资金21.5亿元,建有7079个行政村(社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率先完成了50%的建设覆盖率,走在了全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前列。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为边境地区214个乡镇(口岸)、1394个行政村(互市点)建设数字文化工程,为33个国家连片扶贫县配置流动图书车。2015年,自治区追加了800万元投入作为文化惠民演出专项资金。目前,全区各地的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有力推动了广西的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和边疆稳固。

  吉 林:坚持以文化人,润泽心灵

  吉林省于2015年9月22日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基层的基本原则,以弘扬社会主旋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坚持以文化人、润泽心灵,努力做到重心下移、资源下移、工作下移,不断加大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力度。

  《实施意见》强调要结合实际,整合和优化配置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等各部门的设施、设备、队伍、服务等资源,实现共建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建设合力。提出以公益性文化研究、生产机构为主体,发挥朝鲜族、满族、蒙古族、回族、锡伯族等少数民族及长白山等特色文化资源优势,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加强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提升公共文化产品品位。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竞争机制,对重大急需的公共文化产品可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生产方式,拓展公共文化产品生产途径。实施文艺精品工程,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创作生产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和时代精神的优秀产品。政府投资、资助生产的文化产品应免费或优惠用于公共文化服务。

  《实施意见》强调要积极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以政府为主导,以群众为主体,以各级阅读组织为依托,以多种形式的阅读活动为载体,以满足群众阅读需求为目标,加快“书香吉林”建设步伐,不断扩大全民阅读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和覆盖面。以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为骨干,以需求为导向,依托省体育协会、合唱协会等行业组织,每年举办“市民文化节”“农民文化节”“文化惠民直通车”等系列文体活动,丰富、活跃城乡群众文化生活。以传统节日和重大节庆为节点,以农村文化大院和城市社区文化活动室为平台,鼓励群众开展自办文化活动,培育和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和推动优秀文化遗产、高雅艺术进社区,全民阅读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等公益性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形式。

  黑龙江:结合实际细化为 185项具体举措

  2015年10月13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作为其附件的《黑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年—2020年)》同时出台,《实施标准》以基层为重点,适应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实施意见》以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更好的文化实惠为目标,突出中央要求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要体现政府主导、大文化和体系、体制、机制建设的特点,突出加快构建具有黑龙江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是在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基础上进行了具体细化。对于中央《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梳理细化为185项具体举措,作为黑龙江省改革任务,包括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建立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体系、规范和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等多个领域。二是促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均等化。着力解决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在城乡、人群、区域之间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在推动城镇化过程中,注重统筹公共文化资源,扩大提供主体,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效能;在推动落后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方面,坚持重心放在基层,重点做好以城带乡、文化精准扶贫,建立城乡联动和帮扶机制,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在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方面,丰富产品供给、配套文化设施、加大扶持力度,满足特殊群体的文化需求。三是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遵循国家提出的《指导标准》,坚持公共文化服务正确导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改革创新的原则,紧密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文化发展状况,制定了黑龙江省《实施标准》,主要体现在公共文化设备设施建设、数字文化服务和文体活动等方面,做到用数据和标准规范指导基层、明确任务。

  宁 夏:融入具有本地特色的公共文化实践

  2015年10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遵循国家《意见》,突出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体现了“五个统一”:一是全国标准与宁夏特色相统一。把“保证国家兜底、体现宁夏特色”作为《实施意见》的基本定位,围绕中阿博览会承办地、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支点以及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等平台实施一批重大文化项目和文化品牌工程,形成既有基本共性又有民族个性的标准指标体系。二是保障基本与促进公平相统一。盯住中南部9县(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薄弱、历史欠账多和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不足两个“短板”,借助中央专项支持,集中实施精准文化扶贫项目,推动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三是把握需求与有效供给相统一。针对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足、效能不高、供需错位等问题,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建立群众需求反馈机制和社会评价机制,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相统一。四是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统一。强化各级政府主导责任,明确服务保障底线,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社会化格局。五是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统一。《实施意见》制定与“十三五”规划编制紧密结合,统筹设计,同步推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文化需求变化,适时调整《实施意见》的标准指标,将管当前与指导长远有机统一起来。

  《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融入了具有宁夏特色的公共文化实践。《实施意见》凸显“十大亮点”,包括突出宁夏特色,推进特色文化传承发展——办好中阿博览会中阿文化艺术展示周、中国西部民歌(花儿)歌会等重大品牌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欢乐宁夏”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推进“回族音乐汇宁夏”项目、宁夏美术馆作品收藏计划、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等。《实施标准》突出“八个明确”,包括明确公共图书馆发展指标、明确送戏下乡场次等。

  河 南:以《意见》和《实施意见》引领全省公共文化建设

  2015年11月13日,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实施意见》。目前,《实施意见》已印发到各地,各地正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以《意见》和《实施意见》引领全省公共文化建设。

  建立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2015年3月2日,河南省委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成立了21家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协调领导小组,强化了对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全省各地也按照要求,及时建立了协调机制。

  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项改革试点工作。2014年下半年开始,河南省开展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及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三项试点工作,在全省确定了2个标准化试点、4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和9个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目前,郑州市、洛阳市标准化试点初见成效,平顶山市、濮阳市、焦作市、济源市的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中,济源市被文化部确定为全国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试点单位。9个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已有8家建立了理事会。

  创新方法,加大对群众自办文化、特色文化的引导和支持力度。以评审、命名“河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河南省特色文化村(社区)”为抓手,深入挖掘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组织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节日民俗活动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广场文化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以评审、命名“河南省百佳民间文艺团队”“河南省百佳文化能人”为抓手,大力支持群众文化团队建设,扶持以文化能人为核心的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农民书社和业余剧团等群众文化组织。通过评审命名导向作用,力争到2020年,在全省初步形成“一县一特色”“一乡一品牌”“一村一团队”的发展格局。

  福 建:着眼总体布局,落实重点任务

  2015年12月24日,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意见》,着眼总体布局,落实重点任务。

  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在制定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的同时,鼓励各设区市先行一步,制定各地市的实施标准。目前,厦门市已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和服务标准。同时对于欠发达地区加大扶持力度,如加大对三明市的资金和业务扶持,指导三明市探索欠发达地区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做法和经验。目前,三明市通过实施“一城二圈三纵”发展规划,推进城乡标准化建设,以定向补助、以奖代补等形式扶持民间文艺社团发展,加强公共文化设施整合利用、实行公共图书馆分块式总分馆制建设等举措,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

  扎实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厦门市作为1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城市之一,采取“五抓五促”的工作措施,大力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三明市扶持100个基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

  扎实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效能建设。一是文化惠民演出有声有色地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省直文艺院团开展惠民演出每场给予2万元补助,各地政府也纷纷参照省政府的做法,对开展惠民演出的文艺院团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二是三大数字文化惠民工程有力有序地推进。通过全景数字图书馆、手机图书馆、电视图书馆、残疾人无障碍图书馆、博学网络学习中心、“八闽悦读”电子图书阅读平台、城乡24小时自助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机——“文化一点通”等服务平台建设,数字资源服务已覆盖到了全省9地市、87家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92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

  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与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省体育局召开了联络员协调会,研究制定福建省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确保购买内容为符合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健康积极向上的,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文化服务。

  河 北:加快推进京津冀公共文化领域协同发展

  2015年10月30日,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实施标准(2016—2020年)》。 《实施意见》对河北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文化资源整合、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城乡均等化、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从组织领导、财税支持、文化队伍等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实施标准》对国家《指导标准》进行了细化,提出42项具体指标任务,明确了设施开放时间、文体活动场次、市县乡村四级设施建设标准、基层文艺院团演出补贴金额等具体指标,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河北提出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对各级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在县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中,权重占5%,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河北省在推进《意见》实施的过程中,积极推进京津冀三地在各业务领域开展全方位对接合作,谋划和促成了“京津冀演艺联盟”“京津冀公共文化服务示范走廊发展联盟”“京津冀图书馆联盟”“京津冀长城保护联盟”“京津冀博物馆协作平台”五大联盟的成立。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迈出了协同发展的实质步伐。此外,“京津冀数字文化馆联盟”“三地文化人才交流合作平台”也正在进行接洽,协同发展领域和范围不断延伸。2015年,在环京津地区组织开展了“携手京津冀,欢乐进万家”大型文化惠民活动,以交流展示、展演、比赛等形式开展京津冀文化交流活动100余场,开展文化下乡演出千余场,极大促进了三地文化的交流和认同。同时,河北精心打造文化活动品牌,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中国吹歌节、中国剪纸艺术节等各具地方特色、覆盖城乡的节庆文化活动品牌贴近城乡生活,极大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江 西:以制定四项标准为重点,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

  2015年12月22日,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意见》,提出了江西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步骤:2015年,在总结第一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初步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方案、明确标准,第二批试点县再扩大至全省22个县(市、区);2016年起,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既有基本共性又有特色个性、上下衔接的标准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为使基本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有标可依、服务质量有章可循、服务绩效有据可考,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促进均等化发展。江西经充分调研和反复征求各地区、各部门意见,依据城乡人口流动的规律和趋势,探索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简便易行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形成了凝聚各方智慧的《江西省县(市、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实施意见(试行)》,力图做到在保持各部门资金管理权限不变、资金用途方式不变的情况下,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能分工和资源优势,实现政策制定协同化、资源配置最优化、公共服务共享化的目标。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公共设施标准、内容建设标准、资源技术标准、政策保障标准。比如规定图书馆、文化馆(站、中心)、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8小时,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展示馆不少于48小时,综合文化站不少于42小时,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双休日不得闭馆;行政村每年不少于1万元活动补助经费等。

  在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2015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中,全省文化事业发展占5分。在《江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实施标准(2015年—2020年)》中也制定了评价标准,细化了如何从政府、社会两方面对公共文化建设进行考核评价。例如:政府公共文化建设(权重为25%)一项,考核内容包括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数、博物馆每万人拥有藏品数、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及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有率等内容。

  湖 北:大力实施文化精准扶贫

  2016年1月9日,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将具体化、有特色、解难题、强保障的特点贯穿始终,进一步明确硬性标准保障、体制机制创新、社会力量参与、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等方面的政策举措。

  湖北省在实际工作中着力推进标准化均等化。2015年初,省委、省政府将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列为全省14个重大改革项目之一。襄阳市作为全国10个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之一,由市政府印发《襄阳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方案》,着力推进1套基本保障标准和3个特色标准的制定实施;武汉市武昌区被文化部、财政部列为全国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中部试点单位,已研究制定《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开通“文化汇”微信平台,确定7家公共文化单位和14家文化企业为试点单位。同时,湖北省还在27个市、县和70个基层单位开展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探索、运行、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带动全省整体水平的提高。

  同时,湖北省大力实施文化精准扶贫,努力兜住底线,补齐短板,加快推动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2015年全省贫困县文化事业费约15.36亿元,与“十一五”末相比,增长43.64%。实现“五个一批”:一是扶持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贫困县45个、落实补助经费9000万元。二是实施一批文化惠民工程。对贫困地区重点实施了农村文化建设、文化设施维修改造、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重点文物保护等惠民工程,2015年落实各类专项补助资金3.89亿元。三是支援一批文化专业人才。实施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2015年选派30多名优秀专业人才、招募400多名文化志愿者到“三区”县文化单位服务。四是打造一批文化艺术精品。指导贫困地区运用特色文化资源,创作出《我的汉水家园》、《余三胜轶事》、《土家魂》等一批文艺精品,扩大了地方知名度,促进了文化旅游发展。五是制定一批倾斜扶持政策。制定《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文化扶贫的工作方案》,建立厅级领导、厅直单位和机关处室对口联系贫困县工作制度,明确19项重点任务与政策支持。

  云 南: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

  2015年11月11日,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出台了《实施意见》,提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为重点,以建设民族文化强省为目标,加快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具有云南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实施意见》提出了云南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主要目标:到2018年,保山、楚雄、曲靖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和昆明、玉溪等有条件的州(市)基本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强调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要求把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帮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结合云南实际,《实施意见》提出加大边境地区文化建设力度,要求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重大发展战略,充分利用云南省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文缘相融、商缘相通的优势,深化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文化交流合作,搭建更宽阔更有效的文化交流合作渠道与平台。加强边境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以边疆文化长廊建设为载体,在依法依规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的前提下,全力推进国门文化交流中心、国门文化友谊广场、国门书社、文化示范口岸、边境一线博物馆、纪念馆等项目建设,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人文交流中心和辐射中心。《实施意见》同时强调重视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文化建设,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发掘、整理、展示和研究工作,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活动开展、少数民族题材文艺作品创作和民族特色资源数据库建设,打造少数民族文化品牌和艺术精品。

  贵 州:明确公共文化领域各项改革任务

  2015年12月23日,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实施意见》。此前,贵州省于2015年3月成立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题组,主抓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改革工作。同时,各市、州也分别成立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序推进工作。专题组梳理出2015年公共文化领域改革的十五条改革举措内容,制定《2015年重点改革任务清单》,明确专题组各成员单位改革任务。这些改革举措包括:

  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研究。成立省课题组,从全面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角度出发,总结出较为完善的路径和模式。

  探索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馆长要公开向全社会招聘,这一改革措施意义重大,在全国是大胆尝试,不仅可以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引向深入,而且可以以软补硬,弥补与发达地区硬件投入上的差距。

  探索公共文化管理体制改革。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行总分馆制建设,统筹管理乡镇(街道)、村(社区)等文化资源配置和活动开展,实现农村、城市社区文化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

  探索推进第三方评价机制。以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发展综合效益为尺度,制定各地公共文化建设考核指标,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收入分配与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社会公众、网络信息和新闻媒体对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阳光监督,建立基于公众意见的公共文化发展第三方评价制度。

  创新基层公共文化管理机制。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利用村社居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等程序,鼓励公众参与公共文化组织管理,参与公共文化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维护公众的文化选择权、参与权和自主权。推广村社居民评议制度。调动驻村社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基层公共文化发展。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基层社区服务网格进行管理。

  安 徽:体现本省实际,坚持问题导向

  2016年1月16日,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意见》,提出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适应发展阶段和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具有安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体现安徽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文化强省目标、“十三五”规划、美好乡村建设相衔接,突出指导性、可操作性。一是合理设定目标,将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将主要指标定位在2020年达到中部领先、全国中上等水平。二是体现安徽特色。在《实施意见》中充分吸纳近年来安徽省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所形成的一些有特色的创新亮点,如农民文化乐园建设、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三馆”联盟、文化惠民消费季等。三是注重保障落实。明确提出将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各地“十三五”总体规划、重大专项规划,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纳入财政经常性预算。

  安徽省大力推进重点任务的落实。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加快。一是试点打造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015年选择30个工作基础好、班子力量强、设施面积大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实现场所、设施、资金、项目、人才等资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结合供给现状和地域差异,突出“一镇一品”。鼓励市县自行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开。二是继续推进农民文化乐园建设。结合美好乡村建设部署,按照“一场两堂三室四墙”标准,参照安徽省村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关标准,整合闲置校舍、祠堂、祖屋等空间资源,统筹乡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继续推进农民文化乐园建设。2015年新增建设200个省级农民文化乐园,总数达到300个,市县自行安排试点210个。同时,加大农村重点文化工程惠民力度,“送戏进万村”扎实推进。2014年起,安徽省农村文化活动补助资金每村从2000元提高至4400元,由县级文化部门统筹实施,开展政府集中采购“送戏进万村”文化惠民活动,有效解决了农民群众看戏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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