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至29日,全省《博物馆条例》学习研讨班在济南举办。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司长段勇出席并作辅导报告,省文物局副局长周晓波主持开班仪式。全省17地市文物部门负责同志和地市级博物馆馆长,重点县级、行业和非国有博物馆馆长共120余人参加培训。
博物馆是弘扬传统文化、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阵地,在保护、研究、展示文化遗产和传承、发展人类文明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重视博物馆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对博物馆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今年国务院颁布了《博物馆条例》,为做好博物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博物馆工作,“十一五”期间就建设了山东博物馆新馆,带动了全省博物馆的发展。郭树清省长就加快推进我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加强县及县以下区域历史文化展览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今年5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为我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博物馆条例》的重大举措。
“十二五”以来,全省博物馆建设突飞猛进,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博物馆体系日趋完善,全省注册各级各类博物馆273家,比“十一五”末增加了108家。博物馆社会服务和展览水平不断提升,承办了2013年“5.18国际博物馆日”全国主场城市活动,举办两届“十大精品陈列展览”评选,六届讲解员大赛,首届“十大优秀社会教育活动案例”评选,齐鲁瑰宝评选等活动。全国首个省级数字化博物馆“山东数字化博物馆”一期工程开通。
省文物局对宣传、贯彻《博物馆条例》高度重视,3月13日即召开了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3月20日组织参加国家文物局贯彻落实《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举办这次大规模、高层次的学习研讨班,是省文物局贯彻落实《博物馆条例》和省政府《促进意见》的又一重要举措。省文物局将以《条例》和《意见》的实施为重要契机,推动全省博物馆事业再上新的台阶。一是整合盘活全省馆藏资源,打造10个左右精品文物巡回展览。二是深入挖掘齐文化、鲁文化、莒文化、红色文化、运河文化等深刻内涵,打造一批叫得响、有影响的特色博物馆。三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扶持鼓励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加快发展,因地制宜建设“乡村记忆”博物馆。四是突出博物馆教育功能,着力提升博物馆展览和公共服务水平。五是实施“齐鲁文物走出去”工程,打造10个左右文物对外交流合作品牌。
段勇在辅导报告中,介绍了《博物馆条例》的起草过程和主要特点,分析了博物馆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要求各级文物部门深刻领会条例精髓,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各级各类博物馆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不断提高各项业务活动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中国博物馆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安来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孔见,省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处长张卫军,分别就《博物馆条例》重点问题、非国有博物馆登记管理等作了报告。山东博物馆、济南市文物局、济宁市文物局等8家单位的学员代表,结合《条例》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交流发言。学习研讨班还组织全体学员赴山东博物馆开展实地观摩学习。
学员普遍反映,学习研讨班课程丰富、针对性强,通过学习掌握了做好新时期博物馆工作的能力和本领,对做好今后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责任编辑:Xuxin
鲁公网安备 37001344001号
备案:鲁ICP备09042281号-4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