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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池:关于我省成立旅游发展基金、文明旅游举措等方面回答记者提问

2014年11月3日

发布时间: 2015- 06- 25 11: 31 点击次数:

  一、主持人:年底青荣城际铁路开通,一条贯穿山东东西最具潜力旅游目的地的“黄金走廊”也将形成。请问张局长,针对这一线路,山东下一步在旅游开发营销上有什么打算?

  张明池副局长:听众朋友们好!青荣城际铁路将于年底开通,与京沪高铁形成辐射省内的“H”形两核一带,使山东东西旅游区域实现有效对接和贯通,一条贯穿沿海东西向的山东“黄金旅游带”即将形成。

  作为构建半岛城市群间最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和最快捷运输通道,青荣城际铁路将使半岛呈现“同城效应”。由于这是我省第一条区域性高速铁路,铁路运营单位可以以“山东首条区域城际铁路”、“一小时交通圈”等内容为卖点,把青荣城际铁路打造包装成一个崭新的旅游项目,既为青荣城际铁路创造出新的、稳定的客源,又为胶东半岛旅游业发展开辟新的市场。在对外客源营销上,要突出“仙境海岸”独特魅力,青、烟、威、日等城市应积极借助城际铁路,大力开发省内中西部市场和京津冀、长三角等客源市场,着力推广仙居、仙饮、度假、邮轮、会奖、葡萄酒等中高端旅游产品,以及温泉、滑雪、海滨休闲、民俗文化等专项旅游产品。最近,烟台市冠名京沪高铁“仙境烟台”号,这是一个很好的营销范例。在合作营销上,一是省旅游局加强协调工作,力促青、烟、威、日等城市抓住机遇,制造“卖点”,增强“仙境海岸”旅游的含金量,各市加大合作力度,形成合力,全力营销。二是形成各市旅游企业间的互动,动员旅游企业研发新产品,尽快推出新线路,吸引更多省内外游客到山东旅游。三是通过纸媒、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宣传营销渠道持续不间断的舆论营销,将“仙境海岸”旅游新产品推向全国。

  二、主持人:我省成立旅游发展基金,金融和旅游联手,通过市场化融资平台,吸引省内外资本投资发展我省旅游产业。请问张局长,我省旅游发展基金是如何运作的?

  张明池副局长: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我省旅游产业,增加对经营性旅游产业成长发展的扶持手段,省旅游局经过充分研讨论证,拟向省政府申请,由新设立的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出资2亿元参股,设立省旅游发展基金。

  设立旅游发展基金顺应了国家及省政府的政策导向和旅游产业发展趋势。一是能拓宽政府对旅游产业支持方式。政府原有的对旅游企业的扶持方式以财政拨款、补贴等直接的资金支持为主。目前,承接我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母基金)参股,设立山东省旅游发展基金(子基金),秉承“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防范风险、滚动发展”原则进行投资管理,不仅能积极吸引外埠资金,充实政府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力量,而且能利用市场化的管理,促进所扶持企业的经营运作,更快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二是能完善旅游产业投融资平台。旅游行业企业发展需要许多内外部配套设施,其资金需求量较大。但同时,旅游企业体量小、多采用轻资产运营模式,融资渠道少、数量小。山东旅游发展基金具有专业、高效的融资功能,将其纳入到原有的以银行贷款、项目推介会为主的投融资平台中,能将需求与供给更好的匹配起来。三是能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行业整合。通过并购、股权转让、资产剥离等基金对企业的运作,促进民营旅游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国企改制,扩大企业规模,增加市场份额,形成核心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

  旅游发展基金经申请批准后,我们将按照《山东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择优选聘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严格把关基金管理公司的资质、出资比例、风险承担等方面。同时,严格审核基金管理公司的专业性和稳定性,并特别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拥有符合旅游产业发展特点和规律的、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旅游产业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能够较好地为被投资的旅游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进而切实促进旅游产业提升;能够借助省内优势资源,在基金设立、运营、投资等阶段协调省内优惠政策,争取省内优质资源。

  省旅游局负责主导旅游产业项目库建设,建立健全旅游行业投资项目备选库,为基金提供优质的旅游项目信息查询和对接服务。省旅游局将选派代表加入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监督基金投向。同时省旅游局督责基金在我省境内投资旅游行业额度不低于募集额度的70%,投入我省内产业额度不低于募集额度的80%。

  三、主持人:随着出游增多,不文明旅游的现象也日趋增多。请问,山东在文明旅游方面有哪些举措?游客出行该注意什么问题?

  张明池副局长:这个问题请监督管理处孙蕾处长给大家介绍一下。

  孙蕾:文明旅游,关键在于公众文明素质的提高。在旅游过程中,旅游部门的积极引导和游客的自身约束是提升文明旅游的关键所在。作为旅游管理部门,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倡导文明旅游:一是认真贯彻实施《旅游法》。《旅游法》中对旅游者的文明行为作为旅游者义务作出法律规定。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运用多种形式普及文明旅游知识,广泛开展游客文明素质教育。教育引导旅游者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二是要求组团旅行社切实承担起教育引导游客的职责,认真执行行前说明会制度。通过行前说明会,将文明旅游、安全旅游等注意事项向游客予以及时告知和提示,在游览过程中,导游、领队要及时委婉地对游客予以提醒和警示,劝阻不文明行为。三是加强对导游领队的培训,提高导游自身文明素质和礼仪。导游、领队肩负着文明旅游宣传员、监督员的责任。导游、领队首先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已,做出表率。同时,在旅游行程中全程做好文明引导和文明礼仪宣传工作,在导游、领队中形成“先知、会管、常提醒”的带团工作方式。四是指导景区尽最大可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科学、显目地摆放垃圾桶和警示标牌等设施,专人管理重点文物及古迹,对游客进行温馨提示和引导。五是建立完善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检查考核机制。对旅行社和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实施有效的管理和评价,各旅行社要将文明旅游工作纳入导游资格考试、日常培训和年度培训考核中。同时建立文明旅游奖惩制度,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旅行社和导游、领队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因导游、领队未尽到责任,游客不文明行为被媒体曝光,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所责任。对认真履行职责,组织游客文明旅游的旅行社和导游、领队要给予表彰鼓励,努力营造提升游客文明素质的浓厚社会氛围,让我省游客真正成为中华文明的传播者和中国形象的展示者。

  作为游客个体,文明出行要尽量做到以下四点:第一点“游遍天下山川,只留脚印一串”。就是说除了脚印,什么都别留下;除了记忆,什么都别带走。第二点“出游讲礼仪,入乡要随俗”。就是说要了解和尊重旅游地的习俗、宗教信仰和忌讳,以文明言行举止约束自己。第三点“多看美景,不刻美名”。就是说要爱护文物古迹、保护环境,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第四点“平安是福,文明是金”。就是说要讲文明、有礼貌、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不行事夸张、惹是生非。希望每个游客都与文明一路同行,而不被不文明的行为破坏了心情,破坏了风景。

  四、主持人:在旅游活动中,一些旅游经营单位违法经营,侵害了游客合法权益,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请问省旅游监察总队的田延营副总队长,在旅游市场秩序整顿规范方面,省旅游局将采取哪些措施?

  田延营:去年10月1日《旅游法》实施以来,各级旅游部门、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围绕贯彻落实《旅游法》,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做了大量工作。去年11月至今年上半年,国家旅游局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整治规范旅游市场专项行动,我省积极参与。今年5月,省旅游局又召开全省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题会议,于冲局长做了动员部署和工作安排,全省17市和135个县(市、区)积极参与,各级旅游部门、旅游质监执法机构,通过明察暗访、群众举报、随团卧底等多种形式,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游客合法权益,先后对40家违法违规旅游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对9名导游进行了扣分罚款处理,应当说,旅游市场有了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旅游市场整顿规范活动,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重点围绕旅行社“零负团费”、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旅行社发布虚假广告,以及黑车、黑店、黑导等突出问题,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继续落实好有奖举报制度。为发挥游客市场监督作用,2012年,省旅游监察总队制定出台了《山东旅行社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对调动游客参与旅游市场监管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们又做了进一步修订,特别提高了奖金数额,最高奖由原来的1500元提高到3000元。应当说有奖举报制度效果明显,我们先后接到游客和群众举报线索126个,发放奖金17000元。三是发挥部门和区域合作力量,加强联合执法。旅游活动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诸多环节,旅游市场整治单靠旅游部门一家难以全面推动,需要多个部门协调配合,才能取得实效。目前,我们与交通、质监、文物、工商、消协、宗教、食品药品等9部门建立了旅游投诉和市场监管协作机制,下一步我们将加强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最近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行动,一个是会同省工商部门,对在线旅游业务,进行摸排检查,规范在线旅游经营;二是联合省交通部门,加强对旅游车辆监管,提高旅游交通服务质量。三是积极参与全国及区域性旅游质监协作互动活动,及时妥善处理跨省旅游案件。四是加强旅行社合同管理,规范旅行社经营。严格落实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发布的《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等四个合同示范文本,把合同监管作为对旅行社质量监管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对不与游客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不规范、不认真履行合同的旅行社,依法予以查处。引导旅行社重视合同,规范使用合同,做到一客一签订,一团一承诺,把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落实到对旅游合同监管工作中。五是大力加强旅游诚信建设。积极响应省文明委组织开展的“厚道鲁商”倡树行动,在旅游行业积极推进诚信建设,扎实做好“第四届全省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年初计划,严把标准,优中选优,命名表彰一批诚信旅游示范单位,树立全省旅游诚信标杆,引导广大旅游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维护良好旅游市场秩序。

  五、主持人:安全是旅游的基本要求,请问在旅游安全方面,山东下一步有哪些举措?游客出行时该注意什么?

  张明池副局长:这个问题请监督管理处孙蕾处长给大家介绍一下。

孙蕾:安全是旅游的基本要求,为保障游客出行安全,确保我省旅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省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旅游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各类旅游事故发生。一是全面落实旅游安全工作责任。健全旅游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各级旅游管理部门的安全责任意识,建立起旅游安全责任网络。强化旅游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抓实、抓细、抓好旅游安全工作。二是围绕排除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安全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旅行社安全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旅游团队租使用车辆、应急预案建立以及演练等情况。同时我们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星级饭店、A级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未获得卫生、质监、消防等部门认证许可或认证许可过期的涉旅企业,不被推荐、评定、复核通过相应等级资质。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化,督促各级旅游部门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旅游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夯实旅游安全基层和基础工作。三是以旅行社为重点,完善旅游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加强演练。我们近期在全省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旅行社和导游员范围内,组织开展模拟旅游安全事故报告演练,以保证旅行社从业人员牢记旅游安全报告电话,掌握报告内容和要求。通过开展经常性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普及应急常识,提高企业负责人和每一位员工的应急指挥和自救互救能力。四是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同时,反复公布安全值班电话,并保障信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展开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游客安全出行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是选择正规旅行社出行。游客应选择具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游企业出行,并签订规范旅游合同。二是出行前做好充分准备。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随身携带一些必备的药品及常用药品(如感冒药、止泻药、晕车药等)。临行前把旅游线路、旅行社紧急联系人等信息告诉自己家人,同时也可将自己家人的紧急联系方式告知旅行社。三是住宿时了解酒店基本情况。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及安全转移的路线。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者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客房;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注意保管好收据。此外,还要注意饮食卫生和景区游览安全事项,如勿吃生食、生海鲜、不要购买“三无”商品,抵达景区后,要牢记集合地点、时间、所乘游览的巴士车牌号等等。

  六、主持人:黄金周落幕,山东进入传统意义上的旅游淡季。请问国内旅游市场开发处霍立志处长,山东在淡季旅游方面有哪些规划?

  霍立志:我们的思路是以“2015好客山东贺年会”为抓手,使山东旅游淡季不淡。好客山东贺年会已经举办了四届。贺年会的举办,突破了山东冬季旅游不旺的难题。长期以来,包括我省在内的许多温带地区对冬季旅游不旺的难题束手无策。这不仅影响了旅游效益的提升,更削弱了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地位,影响了旅游对整个经济活动的拉动。贺年会利用年节期间与旅游紧密相联的文化、交通、餐饮、购物、健身等进入市场繁荣期的重要时机,“借势造市”,带动了旅游业由冷转热。据统计,贺年会期间,全省重点旅行社接待国内外旅客同比增长40%以上。山东旅游公司、青岛中旅、青岛国旅、烟台中国国际旅行社等,都创造了历史上淡季接待的最好记录。困惑我省多年的冬季旅游难题开始破题。今年我们将继续开展好客山东贺年会活动,一是省局加强督导,动员和支持各市开展新产品的研发组织工作,进一步丰富贺年宴、贺年礼、贺年乐、贺年游四大产品体系。二是组织动员全省各市提前谋划,策划创新贺年会精品线路。针对海内外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区分省内、国内市场,推出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突出、区域文化浓郁的贺年会民俗产品、特色贺年礼产品等。组织重点景区策划一批专项旅游活动,打造贺年会品牌产品。如,“迎新年、观日出”、“到山东过大年”、“会奖旅游”、“贺岁旅游”、滑雪旅游、温泉旅游、高尔夫旅游、葡萄酒庄旅游、中华成人之旅、东方养生长寿之旅、文化民俗游等主题活动。三是鼓励支持各市推出优惠政策和优惠措施,让利于游客,吸引广大游客到山东过大年。优惠政策措施是贺年会得以具体实行的重要保障。省旅游局将积极引导各市旅游局及旅游景区、酒店、旅行社、餐馆、商场、超市、交通等相关行业和企业,推出系列优惠措施,以满足消费者需求,刺激全省旅游及各行业的消费。如门票优惠、旅游包机优惠、专列优惠、系列团队优惠、旅游产品优惠等。各市及旅游企业通过发放旅游消费券、免费门票、特定时间景区免费等方式让市民和游客享受实惠旅游。四是加强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建立多渠道、全方位、动态化、立体化的舆论宣传机制,积极营造浓厚的环境氛围。尤其要重视和利用新媒体在推动淡季旅游方面的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络、移动通讯、搜索引擎、微博、视频摄影网站等信息平台,传播旅游资讯推介旅游产品,宣传优惠政策,增强山东淡季旅游产品的吸引力,激发省内外广大游客到山东旅游的激情,真正达到以贺年会为抓手,引燃淡季旅游市场兴旺的目的。

  七、旅游资源部门分割,多头管理,是目前山东旅游管理体制不顺的突出问题,对此,山东下一步有哪些规划措施?

  张明池副局长:旅游业是综合性产业,旅游活动各环节涉及20多个部门、110多个行业,旅游监管也因此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形成合力,才能取得好的效果。所以,《旅游法》在旅游监督管理一章中,首先确立了政府统一组织下各部门各负其责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对山东来说,如果旅游资源管理部门之间难以统筹协调,势必造成资源利用的低层次、低效率、低效益,影响旅游资源整体竞争力。所以,从我省实际出发,我们建议建立旅游综合管理体系,即建立政府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旅游市场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和安全综合管理机制。一是学习借鉴海南、北京、浙江、云南等地经验,建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宣传、发改、财政、人事劳动、建设、旅游、农业、林业、海洋渔业、水利、等部门组成的旅游领导机制,实现旅游发展“统筹协调、共建共治”。在现有基础上强化旅游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能,由单一行业管理部门转变为产业促进、资源统筹、发展协调和服务监管部门。二是推进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改革,建立旅游评审、监督等制度,建立旅游综合执法机制,推进执法端口前移、重心下移。重点市县要建立旅游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旅游综合执法机制,统筹旅游市场监管执法,重点旅游景区建立流量控制、门票价格形成新机制。三是建立完善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实现旅游投诉“统一受理、依职处理”。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综合管理机制,推动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强分类指导,加快国有旅游景区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推进旅游景区经营权、管理权与所有权分离,建立旅游景区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行政管理权由景区管委会负责,经营管理权由企业承担的管理运作模式,实现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加快旅游资源整合,打破行政区域和条块分割,推动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旅游景区实现单一行政管理,在同一规划指导下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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