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旅游局(委):
为进一步引导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理念,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提供优质服务,按照国家旅游局有关通知要求,现向各市征集“旅游诚信经营(服务)案例”。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各市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在经营及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诚信经营案例或诚信服务案例。
二、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2014年8月22日-9月30日
评选时间:2014年10月1日-10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各市部署开展诚信经营(服务)案例征集工作,结合今年省局组织开展的第四届“全省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诚信经营(服务)案例以函件方式报省旅游局,电子版提交指定信箱。
四、评选方式
1、各市旅游局(委)初审推荐;
2、省旅游局复核推荐;
3、国家旅游局复核评审。复核后的案例将刊登在网络等媒体上,采取专家与读者、网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
4、最终评选结果将于11月上旬在中国旅游报、国家旅游局官网及其他媒体上发布。
五、有关要求
1、各市至少提交本市旅游诚信经营(服务)案例1篇;
2、提交的案例应明确时间、地点、人员等内容,且必须是真人真事;
3、案例标题自拟,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联系人:王新宇 电话0531-82676135
费晓明 电话0531-82676313
信箱:fxm@sdta.gov.cn
附件:“旅游诚信经营(服务)案例”报送单
山东省旅游局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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