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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000MB2847723P/2014-00656 发布机构: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14-01-08 16:35:04 文号:

关于对山东省艺术专业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点击次数: 来源: 山东省文化厅人事处

各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山东省艺术专业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1417日召开了评审会议。评委本着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评审条件,认真审阅了呈报的评审材料,经评委集体评议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艺术系列评审通过150人,其中正高级46人,副高级104人。

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合理,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本次异议期为201418日至2014122日,共15天。对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将征求意见采取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我们,以便及时报批公布。对提出的异议,也可以书面形式向高评委直接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山东省文化厅人事处(济南市和平路59号)

邮政编码:250013

 

附:2013年度山东省艺术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xls          
 

                山东省文化厅人事处

                  2014年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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