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MB2847723P/2013-01060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13-08-05 00:00:00 | 文号: |
鲁建村字[2013]1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文物局:
为更好的保护、继承和发扬我省优秀建筑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文物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命名评选工作。经审查,确定济南章丘市相公庄镇等8个镇、济南章丘市刁镇旧军庄村等18个村为山东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各市要严格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对我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批准公布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在1年内组织编制专项保护规划;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以保护规划为依据,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规定,依法办理:“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等规划审批手续。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文物局将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进行不定期督察,对不能进行积极有效保护,造成历史遗产严重损害的村镇,将其列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濒危名录”,将取消其称号,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处理。
附件: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文物局
2013年7月24日
附件:
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历史文化名镇(8个)
济南章丘市相公庄镇 枣庄滕州市大坞镇
潍坊寿光市侯镇 潍坊安丘市柘山镇
济宁曲阜市尼山镇 临沂费县薛庄镇
临沂苍山县兰陵镇 临沂沂水县泉庄镇
历史文化名村(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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