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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邀请新加坡歌手蔡健雅赴日照市演出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2- 08- 14 16: 11 点击次数: 来源: 山东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


山东省演出公司:

你公司关于邀请新加坡歌手蔡健雅赴日照市演出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蔡健雅参加于8月19在日照奥林匹克水上公园太阳广场举行的“2012中国·日照海洋国际音乐节”演出。演出期间的相关费用由博品兄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担。

演员演出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法律、并依法纳税。

省文化厅委托日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负责演出期间的现场监管。

此复。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抄:日照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日照市公安局、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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