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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邀请哈萨克斯坦马戏团到济宁市演出备案的函

发布时间: 2012- 07- 26 16: 47 点击次数: 来源: 山东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


山东省演出公司:

你公司关于邀请哈萨克斯坦马戏团赴济宁市演出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哈萨克斯坦马戏团一行16人于8月25日在济宁全民健身广场体育馆从事马戏团演出活动(下午、晚上共计2场)。演出期间的相关费用由济宁市光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担。

演员演出期间必须遵守我国法律、并依法纳税。

省文化厅委托济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负责演出期间的现场监管。

此复。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抄:济宁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济宁市公安局、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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