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时空演出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邀请美籍歌手王力宏、香港歌手陈慧琳到青岛演出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美籍歌手王力宏、香港歌手陈慧琳于2011年8月12日在青岛市进行演出。演出期间的相关费用由青岛时空演出有限公司承担。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省文化厅委托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负责演出期间的现场监管。
此复。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抄:青岛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青岛市公安局、税务局,青岛市天泰体育场
鲁公网安备 37001344001号
备案:鲁ICP备09042281号-4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