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星之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邀请美籍歌手王力宏到济南演出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美籍歌手王力宏于2011年6月10日在济南市进行演出。演出期间的相关费用由南京星之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担。
外籍演员在华期间必须遵守我国法律,并依法纳税。
省文化厅委托济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演出期间的现场监管。
此复。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抄:济南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济南市公安局、税务局,济南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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