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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邀请台湾艺人张韶涵、杨丞琳等到济南演出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1- 04- 28 13: 41 点击次数: 来源: 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演出公司

鲁演[2011]7号请示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台湾艺人张韶涵、杨丞琳、王宏恩、潘安邦、曾淑勤、王梦麟2011617日来济南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西柳)参加演出活动。演出期间的相关费用由修无尘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演出中不得出现“一中一台”、“两个中国”问题。

省文化厅委托济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演出期间的现场监管。

此复。

                              ○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抄:济南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济南市公安局、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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