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旅游局严格把关,全面规范旅游标识牌
发布时间:
2011-04-13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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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方便游客出行,寿光市旅游局将配套完善旅游标识牌,特别是旅游景区引导标识。
这次将在县市区内按照“清理整合、布设规范”全覆盖的原则,依据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道路交通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规范及验收标准》等相关标准执行。旅游引导标识牌的设计,将按照民俗类、山水类、地质类、海洋类、寺庙类、科普馆类、广场公园类、生态农业类、文化艺术类、乡村旅游类等十大类旅游景区(点)图形符号区别对待。对具有独特资源特色的旅游景区将设计永久性、简洁鲜明、个性化的标识图形符号。此外,对寿光市道和高速公路出入口及城区所有路段的景区引导标识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景区引导标识(棕底白字)和交通道路引导标识(蓝底白字)将合理融合,不能融合的单独设置,版面设计上会突出各旅游点资源特色。
总之,寿光市旅游局将严格按照各类标准要求,严格质量把关,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引导标识的景观性和实用性,确保旅游区标志的公益性、服务性和严肃性,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在标识中植入广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