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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泊梁山风景区导游星级评定工作全面展开

发布时间: 2011-01-20 15:55 点击次数:

加强景区导游员的队伍建设,提高导游员整体素质和接待水平,调动导游员钻研业务和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创建导游服务品牌,1月19日上午,梁山县旅游局对景区导游员展开了每年一度的星级评定工作

水泊梁山风景区导游员等级评定的标准参照国家旅游局颁布的《关于对全国导游员实行等级评定的意见》、《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旅游局有关文件,结合水泊梁山风景区旅游发展实际制定。星级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景区导游员星级评定考试科目为:水泊梁山风景区基本知识理论、导游词创作、导游技能技巧和才艺展示。评审时考核工作表现、导游技能、遵纪守法和游客反映。星评等级直接和薪酬待遇挂钩。

景区导游员星级评定程序为:导游员提出评星申请,填报导游员星级评定申请表,提交导游资格证、导游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及有关培训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旅行社提供申请评星导游员的工作情况鉴定表,汇总相关材料并统一提交至考评委员会。考评委员会负责核实导游员的有关资料,按照相关等级的考评条件进行考评,组织受评导游员的考核和评分,提出受评导游员拟定星级的建议意见。考评委员会审定后,公布评定结果,向申请评星导游员颁发星级证书和标志。

导游员星级评定每年进行一次,已经评定星级的导游员,每年复核一次,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有极其恶劣的违规行为者,随即取消其星级。经复核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规定的导游员,根据不同情况降低或取消该导游员的星级。凡被降低或取消星级的导游员,本年度内不能再参评,只能参加下一年度的星级评定。此次考核将全面提高梁山风景区的接待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效调动导游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打造景区文明旅游的新形象。

编辑:文旅厅信息员  
来源:济宁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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