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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旅游局加强旅行社日常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 2010-06-11 18:11 点击次数:
       近期,德州市旅游局根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德州市旅行社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结合诚信旅游企业推荐评选活动,对部分旅行社进行了每月一次的日常检查。旨在通过检查,查找问题,促进整改,推动旅行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达到规范经营的目的。检查主要内容为:现场检查和档案资料检查。包括旅行社遵纪守法、人员资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员工工资发放、教育培训、规章制度、各类档案管理、广告宣传、旅游合同签订、诚信安全等基本情况。并设立了日常检查档案,作为旅行社考核奖励、评先树优、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
  接受此次检查的有春秋、德之旅、信天游、江山、阳光、风光、舜天、中旅德州分社、中青、天马、至尊、佳侣、国商、环宇风情、华兴、中铁国旅德州分社以及新近成立的山东高速国旅德州分社、华美、国信等多家旅行社。此前,市旅游局制定方案,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辖区旅行社进行检查,并汇报检查结果。
  从总体情况看,所检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和旅行社责任险均按规定数额和规定时间存缴,并按季度进行对账。旅行社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旅游咨询、投诉电话牌等按要求悬挂摆放。旅行社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较去年有所好转,实行了基本工资+提成+带团带队补助的月工资劳动报酬制度。缴纳社会保险较好的旅行社有:中青、佳侣、江山、华兴、天马、至尊、三和假日等旅行社。
旅行社普遍使用了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的2009新版旅游合同,江山、阳光、华兴等旅行社使用较为规范完整。租用旅游车辆都能签订租车协议及合同,租车合同比较规范。从内业档案,同业协议、安全档案、教育培训、诚信档案检查情况看,同业协议分类存放,安全档案情况较好,均有市局下发的安全紧急预案和旅行社自己编制的旅行社旅游安全紧急预案,诚信档案中的游客意见反馈书,基本做到一团一反馈,便于旅行社掌握情况、提升服务质量。中旅德州分社、国商、至尊等旅行社坚持导游及工作人员日常教育培训制度,收效明显。
  存在主要问题是:旅游合同签订内容不够详尽,比如地接旅行社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不齐全,行程单内有的还出现准星级等称谓,有的旅行社的旅游合同没有做到编码存放,不方便核查。个别旅行社的租车合同落款处没有加盖旅游客运公司的公章。
  依据《劳动法》、《合同法》,雇佣者与员工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全市仍有数家旅行社尚未为员工及时缴纳社会保险。个别旅行社为了降低成本,不聘用专职导游,而是雇佣兼职导游。
  大多数旅行社有教育培训计划、方案,但是学习内容不充实,组织员工培训较少,针对性不强,缺少读书笔记,没有做到每月一次。检查中发现,上海“世博会”举办以来,前往上海参观 “世博会”的广大市民非常踊跃,商机很大,少数旅行社存在冒用“世博会”标识的现象,有的旅行社使用荣誉称谓不注明获得时间。极个别旅行社经营地址变化,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未到旅游局备案,仍使用原营业执照继续经营。
  德州市县各市区检查工作组织较好的有齐河县旅游局、禹城市旅游局。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旅行社内业档案建立不规范,没有分类整理存放。有的“游客意见反馈书”填写不规范、不具体,没有做到每团一填。
此外,旅行社上报各项经济指标客观真实性的监管问题,地接旅游业务滞后,不适应形势发展问题,重经营,轻管理问题依然存在。
编辑:文旅厅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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