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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渔家乐”民俗旅游户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出台

发布时间: 2007-11-24 08:20 点击次数:
        近年来,凭借着“蓝天、碧海、金沙滩”的天然优势,日照的旅游业得到了蓬勃发展,尤其是以“住渔家屋、吃渔家饭、乘渔家船、做渔家活、享渔家乐”为主要内容的“渔家乐”民俗旅游,适应了现代人日益多样化的物质与精神需求,成为很多外地游客到日照旅游的首要目的。目前日照已经拥有10余个民俗旅游村,“渔家乐”民俗旅游的规模在山东省位居前列。 
        然而,在规模迅速膨胀的同时,“渔家乐”民俗旅游在诸如卫生状况、服务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还存在相当多的问题,民俗旅游业户的经营行为也有待规范,民俗旅游的档次需要提高。在这种形势下,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日照市旅游局经过一年多的调研起草,最终制定发布了《“渔家乐”民俗旅游户等级划分与评定》,这是日照市在服务业领域正式发布的第一项地方标准,也是市质监与旅游部门为来年的日照民俗旅游献上的一份厚礼。
     《“渔家乐”民俗旅游户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详细规定了“渔家乐”民俗旅游户的等级划分、基本条件、等级评定、标志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标准采用评分的方式,从住宿要求、餐饮要求、渔家风情、标识要求、资质要求、组织管理等方面,设定了一星到五星5个等级。为鼓励民俗旅游户规范经营,标准规定:“经营户的工商注册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三证不全的,不得评定为三星以上(含三星)等级。”民俗旅游户提出的星级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将会获得相应星级的标志牌和证书。人员、环境、设施等基本条件达不到一星级要求的,将不会被授予星级标志。
      “渔家乐”民俗旅游户的等级评定工作,将由区县“渔家乐”民俗旅游户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市旅游局等部门将组成市“渔家乐”民俗旅游户等级评定委员会,对全市“渔家乐”民俗旅游户的等级评定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近期,市、区两级旅游及质监部门将会同秦楼街道办事处,首先在部分民俗旅游村开展“渔家乐”民俗旅游户的等级评定工作。
        随着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日照民俗旅游户的经营行为将进一步规范,民俗旅游档次必将有更大的提升。
编辑:文旅厅信息员  
来源:日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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